個人事業與法人的差異:稅金、社會保險、手續該怎麼比較店要用「個人」來開,還是設立「公司」?該怎麼決定?
開始事業時,要繼續以個人事業經營,還是設立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會社等),會影響手上留得住的錢與手續的負擔。個人事業的所得要課徵所得稅(5~45%的累進稅率)、住民稅與個人事業稅,法人的利益則課徵法人稅等。設立法人後必須加入社會保險(健康保險、厚生年金),董事報酬可適用薪資所得扣除。有利或不利,會依利益水準與家庭結構而改變,因此用數字比較是出發點。
要點
- 個人事業的所得,課徵所得稅,為5%~45%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國稅廳 No.2260)
- 法人的所得,若為中小法人,年800萬日圓以下的部分課徵15%、超過的部分課徵23.2%的法人稅(國稅廳 No.5759。特例的適用有條件)
- 設立法人後,董事也適用健康保險與厚生年金,保險費由公司與本人各負擔一半(個人事業一般為國民健康保險與國民年金)
- 一般而言,利益較小時個人事業、利益變大後法人,手上比較容易留下錢,但分界點會因家庭、所在地、社會保險等情況而改變
- 法人除了法人稅之外,還要課徵地方法人稅、法人住民稅與法人事業稅,即使虧損也要繳納法人住民稅的均等割
實務應對
- 以保守與樂觀兩種金額,估計一年的利益
- 使用免費工具「個人事業與法人,哪個比較有利」,確認手上留得住的錢,以及有利與不利互換的利益大致水準
- 也要比較數字上看不出的差異(信用、許可、事業傳承、手續與費用);若要設立法人,設立時機以及社會保險、消費稅的處理,請向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確認
開店或開始工作時,可以選擇用自己一個人的名字做的「個人事業」,或是成立公司的「法人」。課徵的稅金與保險的制度不同,所以手上留下來的錢,以及手續的辛苦程度也不同。一般說賺得還少的時候維持個人比較輕鬆,賺得多了以後成立公司通常比較划算,但也會因家人的人數和居住的地方而不同。首先用數字比較看看很重要。
- ○符合:賺到的錢(利益)一年超過好幾百萬日圓了
- ○符合:往來的客戶要求成立公司
- ○符合:想僱用人手,把事業做大
- ×不符合:賺得還少,想減輕手續的負擔(維持個人也可以)
要點
- 個人事業的賺錢所得要課「所得稅」,賺得越多,稅率越高(5%~45%)
- 公司的賺錢所得要課「法人稅」等。小公司在年800萬日圓以內的部分稅率只有15%,比較輕
- 成立公司後,自己也要加入公司的健康保險和年金。保險費由公司和自己各付一半
詞語解釋
- 法人
- 像公司一樣,在法律上被認定為與人分開的另一個「人」的組織
- 董事報酬
- 公司的社長等人,從公司領到的薪水
- 社會保險
- 為了因應生病、受傷和老年,大家一起繳保險費的制度
- 國稅廳: 國稅廳 No.2260 所得稅的稅率
- 國稅廳: 國稅廳 No.5759 法人稅的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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