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与法人的区别:税金、社会保险、手续该如何比较店铺是用“个人”的名义做,还是成立“公司”,该怎么决定?
开始经营时,是继续以个体经营的形式,还是成立法人(股份公司、合同公司等),会影响手头留下的钱和手续负担。个体经营的所得要缴纳所得税(5%~45%的累进税率)以及居民税、个体经营税,法人的利润则要缴纳法人税等。成立法人后需要加入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厚生年金),董事报酬可以适用工资所得扣除。孰有利孰不利,取决于利润水平和家庭构成,因此用数字做比较是出发点。
要点
- 个体经营的所得,按所得税5%~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课税(国税厅 No.2260)
- 法人的所得,中小法人在年800万日元以下的部分课15%,超过部分课23.2%的法人税(国税厅 No.5759。适用特例有条件)
- 成立法人后,董事也适用健康保险・厚生年金,保险费由公司和本人各负担一半(个体经营一般是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
- 一般而言,利润较小时个体经营、利润变大后法人手头更容易留下钱,但分界点会因家人、所在地、社会保险等情况而变化
- 法人除法人税之外,还要缴纳地方法人税・法人居民税・法人事业税,即使亏损也要缴纳法人居民税的均等割
实务应对
- 把全年利润预期,分为保守额和乐观额两种来设定
- 用免费工具“个体经营与法人,哪个更有利”,确认手头留下的钱,以及有利方发生转换的利润标准
- 同时比较数字上看不出的差别(信用、许可、事业传承、手续与费用);若要成立法人,就设立时间以及社会保险、消费税的处理向税理士、社会保险劳务士确认
开店或开始做生意时,可以选择用自己一个人的名义做的“个体经营”,或者成立公司的“法人”。两者的税金和保险制度不同,所以手头留下的钱和手续的繁简也不同。一般认为,赚得少的时候保持个人形式比较轻松,赚得多了成立公司往往更划算,不过也会因家人人数和居住地而变化。首先要用数字来比较。
- ○符合:收益(利润)一年超过了几百万日元
- ○符合:客户要求成立公司
- ○符合:想雇人把生意做大
- ×不符合:收益还小,想减轻手续负担(保持个人形式也可以)
要点
- 个体经营的收益要缴“所得税”,赚得越多税率越高(5%~45%)
- 公司的收益要缴“法人税”等。小公司年800万日元以内的部分税率较轻,为15%
- 成立公司后,自己也要加入公司的健康保险和年金。保险费由公司和自己各付一半
词语解释
- 法人
- 像公司那样,在法律上被承认为与人分开的“人”的组织
- 董事报酬
- 公司社长等从公司领取的工资
- 社会保险
- 为应对疾病、受伤和养老,大家一起缴纳保险费的制度
- 国税厅: 国税厅 No.2260 所得税的税率
- 国税厅: 国税厅 No.5759 法人税的税率
本文是对政府机关发布资料的概述和解读,并非针对个别事项的建议。制度可能会修订,实际办理手续和作出判断时,请务必查阅发布机构的最新资料,并咨询税理士、社会保险劳务士等专业人士。 英文、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版本是为方便阅读而根据日文文章准备的译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发布机构的原始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