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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国税厅 消费税·发票制度

停止发票发行事业者登记的申报,须在下一课税期间首日的15日前提交想停止发票登记时,要注意期限

要停止适格发票发行事业者的登记,须提交“请求取消适格发票发行事业者登记的申报书”。要使其自下一课税期间的首日起生效,须在该首日的15日前之日之前提交。

提交的时机
  1. 提交申报书向纳税地的税务署提交(e-Tax或纸质)
  2. 下一课税期间首日的15日前之前如果赶得上,登记在下一课税期间的首日失效
  3. 超过15日前之后则在再下一个课税期间的首日失效

要点

  • 提交给纳税地的主管税务署长,通过e-Tax或纸质方式提交
  • 在下一课税期间首日的15日前提交的,登记自该首日起失去效力
  • 超过15日前的,则自再下一个课税期间的首日起生效
  • 停业或死亡等情形,另有其他申报书的手续
适用对象:想恢复为免税事业者,或想停止登记的发票发行事业者

实务应对

  • 确认想停止登记的课税期间首日往前数15日的日期,并留有余地地提交
  • 向交易对象告知停止登记的时间
注意:停止登记后,自该期间以后将不能开具适格发票。详情请以发布机构的信息为准。

即使已经登记过发票制度,也可以停止。但是,如果没有在想停止的日子的15日前向税务署申报,可以停止的日子就会整整往后推一个期间。

随提交日期而变的“可以停止的日子”
在15日前之前提交超过15日前之后提交
可以停止的日子下一个期间的首日再下一个期间的首日
示例(1月开始的期间)12月17日之前提交12月18日以后提交

要点

  • 要停止,需要向税务署提交专用的表格
  • 在下一个期间开始的15日前提交,就可以从下一个期间起停止
  • 来不及的话,就要从再下一个期间起才能停止
举个例子:如果新的期间从1月1日开始,就需要在15日前的12月17日之前提交。

词语解释

课税期间
计算消费税的时间区间。个人是1月至12月,公司是结算的一年。
出处(发布机构)
核对日期:2026年10月18日

本文是对政府机关发布资料的概述和解读,并非针对个别事项的建议。制度可能会修订,实际办理手续和作出判断时,请务必查阅发布机构的最新资料,并咨询税理士、社会保险劳务士等专业人士。 英文、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版本是为方便阅读而根据日文文章准备的译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发布机构的原始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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