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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國稅廳 法人稅・所得稅

虧損結轉扣除:可結轉10年,要件為藍色申報和連續申報就算有虧損的年份,也能從之後年份的盈利裡扣掉

這是一項允許將各事業年度開始之日前10年內開始的事業年度所產生的虧損額,從該事業年度所得中扣除的制度。要進行扣除,須在產生虧損的事業年度提交藍色申報書,此後也連續提交確定申報書並保存帳簿文件。

計算示例(中小法人等以外的法人,限額50%)
扣除前所得金額
1,000萬日圓
結轉虧損
2,000萬日圓
扣除限額(所得×50%)
500萬日圓
扣除後所得金額
500萬日圓

要點

  • 結轉期間:開始之日前10年內開始的事業年度的虧損(2018年4月1日前開始的事業年度為9年)
  • 扣除限額:中小法人等以外的法人,以扣除前所得金額的50%為限(2018年4月1日以後開始的事業年度)
  • 要件:在產生虧損的事業年度提交藍色申報書,此後也連續提交確定申報書,並保存相關帳簿文件
  • 此後即使提交白色申報書,藍色申報時期的虧損仍屬扣除對象
  • 在取得特定控制關係的法人於5年內廢止原有業務,並進行相當於原有業務約5倍以上的借款等一定情形下,不得適用
適用對象:過去出現過虧損的藍色申報法人。尤其是經歷事業重組、收購的法人

實務應對

  • 確認虧損年度的藍色申報書,以及此後連續申報書的存檔
  • 依年度列表管理結轉虧損的餘額,並與10年期限一併掌握
注意:該頁面記載,扣除限額的比例適用於中小法人等以外的法人。包括中小法人等的處理在內,個別判斷請以國稅廳原文為準。

公司如果有哪一年賠了錢,有一種制度可以把這筆虧損從之後年份的盈利裡扣掉,再來計算稅金。能扣的是從虧損那年算起10年以內的虧損。不過,條件是每年都要確實申報。

虧損結轉的示意
  1. 虧損的那年用藍色申報進行申報
  2. 從下一年起每年持續申報
  3. 盈利的那年把過去的虧損從盈利裡扣掉
  4. 到第10年為止到這裡為止的虧損都能扣

要點

  • 虧損最多可以往前追溯10年,從今年的盈利裡扣掉
  • 條件是虧損那年用藍色申報,之後每年也都有申報
  • 依公司的類型,可以扣除的比例有上限
舉個例子:比如去年虧損、今年盈利,就可以把去年的虧損從今年的盈利裡扣掉,讓今年的稅金變少。

詞語解釋

虧損
公司一年下來賠掉的金額
結轉
把今年的份額帶到之後的年份
出處(發布機構)
核對日期:2026年10月18日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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