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格发票的记载事项为6项,零售、餐饮等的简易发票可省略部分内容正式发票上一定会写的“6件事”
适格发票(发票)必须记载6项内容:卖方的姓名或名称及登记号码、交易日期、交易内容、按税率区分的对价金额及适用税率、按税率区分的消费税额等、开具对象的姓名或名称。零售业、餐饮业、出租车等使用的简易发票可省略其中一部分。
要点
- ①开具对象的姓名或名称 ②卖方的姓名或名称及登记号码 ③交易日期 ④交易内容(属于轻减税率对象的品目需注明)
- ⑤按10%、8%区分的对价总额(不含税或含税)及适用税率 ⑥按10%、8%区分的消费税额等
- 简易发票可省略开具对象的记载,税率或税额记载其中一项即可
- 登记号码:有法人编号的课税事业者为“T+法人编号”,其他为“T+13位数字”
实务应对
- 检查本公司的发票、收据格式是否满足6项内容
- 收到的单据,先确认登记号码和记载事项,再保存
发票是遵守消费税规则的正式账单。上面清楚地写着谁、卖给谁、什么时候、卖了什么、多少钱、消费税是多少。卖方的登记号码也是一个重要的标记。
- ①买方的名字
- ②卖方的名字和登记号码
- ③交易的日期
- ④卖了什么
- ⑤按税率区分的金额和税率
- ⑥按税率区分的消费税额
要点
- 写有卖方的名字和国家给的登记号码
- 写有买方的名字、日期和卖了什么
- 写有按10%和8%分别计算的金额和消费税额
词语解释
- 登记号码
- 可以开具发票的店铺拥有的、以T开头的号码
- 简易发票
- 像店里小票那样、可以不写全部内容的简单账单
- 国税厅: 国税厅 发票制度概要
- 国税厅: 国税厅 No.6625 适格发票等的记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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