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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國稅廳 地方稅・手續

法人稅的申報期限為2個月,延長特例的申請期限各不相同公司的稅務「申報」,基本上要在結算後2個月內完成

法人稅的確定申報書,原則上須在事業年度結束之日的次日起2個月內提交,繳納期限也相同。因決算未能確定而延長的,須在事業年度結束之日的次日起45日內申請;依章程規定等的特例,須在事業年度結束之日前申請。兩種延長方式下,延長期間繳納的法人稅都要繳納利子稅。

申報期限的延長:兩種申請的區別
決算無法確定的情形依章程規定等的特例
依據法人稅法第75條法人稅法第75條之2
申請期限事業年度結束之日的次日起45日內事業年度結束之日前
情形因災害等原因決算無法確定處於2個月內無法召集定期股東大會的常態
利子稅需繳納需繳納

要點

  • 原則上的申報、繳納期限,是各事業年度結束之日的次日起2個月內。
  • 因災害等原因決算無法確定的,在事業年度結束之日的次日起45日內提交申請書,稅務署長可指定日期予以延長(法人稅法第75條)。
  • 按章程規定等,處於2個月內無法召集定期股東大會的常態時,在事業年度結束之日前提出申請即可延長(法人稅法第75條之2)。
  • 無論哪種延長,只要延長期間內有須繳納的法人稅,就要繳納利子稅。
  • 適用法人稅特例的法人,提交消費稅申報期限延長申請書後,消費稅申報期限可延長1個月(另一項手續,須在事業年度結束之日前提交)。
適用對象:因決算和股東大會日程而難以在2個月內申報的法人,以及章程中對股東大會召集時間有規定的法人

實務應對

  • 確認本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定期股東大會時間,如存在難以在2個月內申報的常態性原因,可考慮在事業年度結束之日前申請特例。
  • 如消費稅也需要延長,須在法人稅特例之外,另行提交消費稅申報期限延長申請書。
注意:延長的月數等具體要求,須對照申請書的填寫說明確認。合併報稅(通算)法人的處理方式不同。詳情請以公告機關的資訊為準。

公司每年都要把一年的錢算清楚(結算),再把結果告訴稅務署。通常規定在這一年結束後的第二天起2個月內提交。股東大會開得晚的公司等,如果事先申請,有時可以延長期限。

3月結算的公司的範例
  1. 4月1日新的一年開始
  2. 次年3月31日這一年結束(結算日)
  3. 次年5月31日原則上的申報、繳納期限(2個月內)

要點

  • 基本規則是一年的帳算完後,2個月內申報並繳稅。
  • 如果股東大會時間晚等有特殊情況,可以事先申請延長期限。
  • 即使延長了,因為晚繳,還要繳納類似「利息」的稅。
舉個例子:如果3月底結算,申報期限就是5月底。就像作業有交作業的日期一樣,事先和老師商量,有時可以晚交,但要多付這部分的利息。

詞語解釋

結算
把一年裡錢的進出匯總起來計算。
利子稅
相當於在延長期限的這段時間裡產生的利息的稅。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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