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料品的消費稅率,自令和9年4月1日起2年間下調至1%令和9年4月起的2年裡,食品的消費稅預計會大幅變便宜
國稅廳介紹稱,自令和9年4月1日至令和11年3月31日的2年間,飲食料品轉讓所適用的消費稅率(國稅與地方稅合計)將下調至1%。現行標準稅率為10%,輕減稅率為8%,外出就餐和上門餐飲服務不屬於輕減稅率的適用對象。
- 現行 8%
- 800日元
- 令和9年4月起 1%
- 100日元
- 差額
- 700日元
要點
- 期間為令和9年4月1日至令和11年3月31日的2年間
- 適用稅率為1%(國稅與地方稅合計,消費稅0.78%加地方消費稅0.22%)
- 作為對象的飲食料品範圍,與令和9年3月31日以前適用8%稅率的範圍相同
- 現行(截至令和8年4月1日)標準稅率10%、輕減稅率8%。輕減稅率的對象為飲食料品(酒類、外出就餐除外)及每週發行2次以上的訂閱報紙
實務應對
- 為令和9年4月1日做好收銀機、發票、會計軟體的稅率設置準備
- 在國稅廳的消費稅率下調專題網站上,確認跨越4月1日的交易的處理方式
現在在超市等地買食品,消費稅是8%。國稅廳介紹說,從令和9年4月1日起的2年裡,這個稅率會降到1%。外出就餐和上門餐飲服務,本來也不在現在8%的範圍內。
- 現在(令和8年)8%
- 令和9年4月1日下調至1%
- 令和11年3月31日2年下調期結束的日子
要點
- 從令和9年4月1日起2年裡,食品的消費稅是1%
- 現在食品是8%,其他東西是10%
- 外出就餐和上門餐飲服務,不在現在的8%範圍內
詞語解釋
- 輕減稅率
- 用在食品等生活必需品上的較低消費稅率(現在是8%)
- 國稅廳: 國稅廳 No.6102 消費稅的輕減稅率制度
- 國稅廳: 國稅廳 飲食料品消費稅率下調 宣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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