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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國稅廳 消費稅・發票制度 2027年(令和9年)及2028年(令和10年)的消費稅申報

為個人事業者設立「3成特例」,適用於2027年及2028年的申報給個人開店、做生意的人:要繳的消費稅只需「3成」的新規定

2026年度(令和8年度)稅制改革中,針對因登記為發票開立事業者而由免稅事業者轉為課稅事業者的個人事業者,設立了一項特例:在2027年(令和9年)及2028年(令和10年)的消費稅申報中,應納稅額可依銷項稅額的30%計算。法人不適用。

能否使用3成特例
  • 符合:是個人事業者
  • 符合:已登記為發票開立事業者
  • 符合:基準期間的課稅銷售額在1,000萬日圓以下
  • 不符合:是法人
  • 不符合:課稅銷售額超過1,000萬日圓

要點

  • 對象為因登記而由免稅事業者轉為課稅事業者的個人事業者
  • 應納稅額可依銷項稅額的30%計算(進項稅額扣抵相當於銷項稅額的70%)
  • 基準期間的課稅銷售額須在1,000萬日圓以下(2027年(令和9年)的基準期間為2025年(令和7年),2028年(令和10年)為2026年(令和8年))
  • 須已登記為發票開立事業者
適用對象:2成特例結束後仍維持小規模的個人事業者

實務應對

  • 利用國稅廳的適用判斷流程圖確認自己是否適用
  • 為2027年(令和9年)以後的申報,試算與一般課稅、簡易課稅相比的利弊
注意:法人、非發票開立事業者的課稅事業者、課稅銷售額超過1,000萬日圓者等不適用。

以前的「2成」規定結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只有個人才能用的「3成」規定。能用的時間只有2027年(令和9年)和2028年(令和10年)這兩年。

2成規定和3成規定
2成特例3成特例
要繳的比例2成3成
誰能用個人和公司只有個人
能用多久到包含2026年(令和8年)9月30日的期間為止2027年(令和9年)、2028年(令和10年)

要點

  • 只要把向顧客收來的消費稅繳上3成就可以
  • 只有以個人名義做生意的人才能用
  • 只在2027年和2028年這兩年有效
舉個例子:如果向顧客收了100萬日圓的消費稅,要繳的是30萬日圓。依2成的規定,則是20萬日圓。

詞語解釋

個人事業者
不成立公司,以自己的名字做生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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