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特例”随包含2026年9月30日(令和8年)的课税期间结束:下一步如何准备“只需缴销售消费税的20%”的特别规定,快要到最后了
免税事业者成为发票开具事业者并转为课税事业者时,可将应纳税额限定为销项税额的20%的“2成特例(2割特例)”,最后适用于包含2026年9月30日(令和8年)之前某一日的课税期间。从下一个期间起,需要考虑按一般课税或简易课税申报。
- 销售额对应的消费税额
- 100万日元
- × 20%
- 20%
- 应纳税额
- 20万日元
要点
- 适用期间为包含2023年10月1日(令和5年)至2026年9月30日(令和8年)之间某一日的课税期间。
- 应纳税额为销售额所对应消费税额的20%。
- 要求之一是基准期间的课税销售额在1000万日元以下。
- 3月决算的法人,2027年3月期(令和9年)是最后一期;个体经营者则是2026年分(令和8年分)为最后一期。
- 转为简易课税时,有申请期限的特例(使用2成特例的下一课税期间,可在申报期限前提交申请)。
实务应对
- 确认本公司的课税期间中,哪一期包含2026年9月30日(令和8年)。
- 试算从下一期起采用一般课税还是简易课税。
2成特例(2割特例)是这样一条规定:做小生意的人新登记发票制度后,可以大大减轻要缴的消费税。这条规定只能用到包含2026年9月30日(令和8年)的期间为止。
- 2023年10月1日(令和5年)这条规定开始
- 2026年9月30日(令和8年)包含这一天的期间是最后一期
- 个体经营者2026年分(令和8年分)为最后
- 3月决算的公司2027年3月期(令和9年)为最后
要点
- 只需缴从顾客那里收到的消费税的20%。
- 只能用到包含2026年9月30日(令和8年)的期间为止。
- 之后需要选择别的计算方法。
词语解释
- 课税期间
- 计算消费税的一年等区间。个人是1月到12月,公司是一个决算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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