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料品税率下调:简易课税的计算方法与中间申报的特例卖食品的店用简单方法算消费税,将有特别规定
据国税厅宣传单,拟为销售饮食料品的简易课税经营者设置税额计算方法的特例,并为销售饮食料品的经营者设置可减轻中间申报税额的特例。在简易课税下,不论行业类别,均按与饮食料品销售税额相同的金额计入进项税额。以上是法案通过后的内容。
- 销售税额(饮食料品20万日元+其他30万日元)
- 50万日元
- −饮食料品的进项税额(与销售税额相同)
- 20万日元
- −其他进项税额(30万日元×80%)
- 24万日元
- 应缴税额
- 6万日元
要点
- 简易课税申报时,不论行业类别,均按与适用1%税率的饮食料品销售税额相同的金额计入进项税额。
- 该金额与其他销售税额乘以视同进项率所得金额之和,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 适用2成特例、3成特例时同样如此。
- 在2027年4月1日(令和9年)以后开始的中间申报期间,可以按上一课税期间的饮食料品销售额、进货额适用1%税率计算的税额为基础,提交临时决算的中间申报书。
- 税率下调结束时,还将设置特例,可按上一课税期间适用8%税率来计算中间申报税额。
实务应对
- 确认公司是否能将销售额区分为饮食料品(适用1%)和其他两类来掌握。
- 若属于中间申报对象,考虑是否需要通过临时决算来申报。
对于用简单方法计算消费税的商店,拟对其卖出食品的部分设置特别规定。另外,还计划设置一项规定,让商店在年中提前缴纳的税款可以减少。
要点
- 把卖食品所产生的税,同样金额地当作进货的税来扣除,再计算。
- 国税厅的宣传单里,举了像超市这样既卖食品又卖日用品的商店的例子。
- 还计划设置规定,让年中提前缴纳的税款可以减轻。
词语解释
- 中间申报
- 在一年结束之前,先缴一部分税款所做的申报
- 进项税额
- 商店买进货物时所付的消费税
- 国税厅: 国税厅:饮食料品消费税税率下调 宣传单
- 国税厅: 国税厅:消费税税率下调专题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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