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標的讀法:「指數132.4」是把什麼和什麼作比較的數字「132.4」不是數量,而是表示比過去多少倍的數字
10月30日公布的既有住宅銷售量指數為132.4,法人交易量指數為290.1。兩者都是以2010年平均為100的指數。132.4的意思是「2010年平均的約1.324倍」,290.1是「約2.901倍」,並不是件數本身。消費者物價指數與企業物價指數也是同樣的做法,因此先掌握指數的看法,讀公布資料會輕鬆許多。
- 令和8年7月的既有住宅銷售量指數(合計)
- 132.4
- ÷ 基準(2010年平均)
- 100
- 相對於2010年平均的水準
- 約1.32倍
要點
- 指數是把作為基準的時點設為100,表示現在是它的多少倍的數字。既有住宅銷售量指數與法人交易量指數都以2010年平均=100
- 既有住宅銷售量指數合計為132.4,相當於2010年平均的約1.32倍;法人交易量指數合計為290.1,相當於約2.90倍
- 指數數字越大並不等於「越好」。若統計的對象不同,比較大小就沒有意義(132.4與290.1統計的是不同的東西)
- 「較上月上升0.2%」表示的是變動而不是水準。水準(132.4)與變動(上升0.2%)要分開來讀
- 基準年變了,指數的數字也會變。與過去的資料並列時,要確認基準年是否相同
實務應對
- 在資料中引用指數時,務必把「基準年=100」的註記一併抄錄
- 把不同的指數畫在同一張圖上時,不要按水準大小排列,而要按從同一基準年起的變化率排列
國家公布的統計中經常出現「指數」這個詞。它是把某一年定為100,表示現在是它的多少倍。10月30日公布的數字裡,個人購買的中古屋數量是132.4,公司參與的買賣數量是290.1。因為2010年的平均是100,所以132.4約是它的1.32倍,290.1約是2.9倍。
要點
- 指數是把「某一年定為100」,表示現在是它的多少倍的數字
- 132.4的意思是2010年平均的約1.32倍,290.1約是2.9倍
- 統計對象不同的指數之間,比較數字的大小沒有意義
詞語解釋
- 指數
- 把某一時點定為100,表示現在是它的多少倍的數字
- 基準年
- 被定為100的那一年。基準年不同,同一樣東西的指數數字也會不同
- 國土交通省: 國土交通省 公布既有住宅銷售量指數(令和8年7月)(試營運)
- 國土交通省: 國土交通省 公布法人交易量指數 令和8年7月(試營運)
經濟新聞介紹的是已公布的統計數據和展望,並非投資招攬或買賣建議。數值為公布時的數據,可能會被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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