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的读法:“指数132.4”是把什么和什么作比较的数字“132.4”不是数量,而是表示比过去多少倍的数字
10月30日公布的既有住宅销售量指数为132.4,法人交易量指数为290.1。两者都是以2010年平均为100的指数。132.4的意思是“2010年平均的约1.324倍”,290.1是“约2.901倍”,并不是件数本身。消费者物价指数和企业物价指数也是同样的做法,因此先掌握指数的看法,读公布资料会轻松许多。
- 令和8年7月的既有住宅销售量指数(合计)
- 132.4
- ÷ 基准(2010年平均)
- 100
- 相对于2010年平均的水平
- 约1.32倍
要点
- 指数是把作为基准的时点设为100,表示现在是它的多少倍的数字。既有住宅销售量指数与法人交易量指数都以2010年平均=100
- 既有住宅销售量指数合计为132.4,相当于2010年平均的约1.32倍;法人交易量指数合计为290.1,相当于约2.90倍
- 指数数字越大并不等于“越好”。如果统计的对象不同,比较大小就没有意义(132.4与290.1统计的是不同的东西)
- “环比上升0.2%”表示的是变动而不是水平。水平(132.4)与变动(上升0.2%)要分开来读
- 基准年变了,指数的数字也会变。与过去的资料并列时,要确认基准年是否相同
实务应对
- 在资料中引用指数时,务必把“基准年=100”的注记一并抄录
- 把不同的指数画在同一张图上时,不要按水平大小排列,而要按从同一基准年起的变化率排列
国家公布的统计中经常出现“指数”这个词。它是把某一年定为100,表示现在是它的多少倍。10月30日公布的数字里,个人购买的二手房数量是132.4,公司参与的买卖数量是290.1。因为2010年的平均是100,所以132.4约是它的1.32倍,290.1约是2.9倍。
要点
- 指数是把“某一年定为100”,表示现在是它的多少倍的数字
- 132.4的意思是2010年平均的约1.32倍,290.1约是2.9倍
- 统计对象不同的指数之间,比较数字的大小没有意义
词语解释
- 指数
- 把某一时点定为100,表示现在是它的多少倍的数字
- 基准年
- 被定为100的那一年。基准年不同,同一样东西的指数数字也会不同
- 国土交通省: 国土交通省 公布既有住宅销售量指数(令和8年7月)(试运行)
- 国土交通省: 国土交通省 公布法人交易量指数 令和8年7月(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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