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削減貨款遭勸告:從385家受託企業共扣除6088萬8107日圓不能擅自削減已約定的貨款 國家機關要求改正
日本公正交易委員會於2026年10月29日,對從事商用廚房設備製造銷售等業務的Maruzen株式會社作出勸告,認定其行為違反修正前《分包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禁止削減分包貨款)。該公司在2025年4月至2026年1月期間,以「事務手續費及利息」的名義,從應支付給385家分包企業的貨款中共扣除6088萬8107日圓。該公司已將全部不利益金額支付完畢。對於付款時會從貨款中扣除項目的企業,這是檢視自身做法的機會。
- ①委託委託商用廚房設備的製造、本公司承接的修理,以及運送及安裝
- ②扣除以「事務手續費及利息」的名義從應付貨款中扣除金額(2025年4月至2026年1月)
- ③勸告日本公正交易委員會於2026年10月29日作出勸告(修正前法律第7條第2項)
- ④確認經董事會決議確認:在並非受託方責任的情況下不減少貨款
- ⑤支付已支付全部不利益金額(合計6088萬8107日圓)
要點
- 當事企業為Maruzen株式會社(東京都台東區根岸二丁目19番18號,資本額31億6495萬日圓,主要業務為商用廚房設備的製造銷售等)。公布日為2026年10月29日
- 違法行為是:就商用廚房設備的製造委託、本公司承接的商用廚房設備修理委託,以及本公司承接的運送及安裝委託,以「事務手續費及利息」的名義從應付貨款中扣除金額
- 規模為:2025年4月至2026年1月期間,涉及385家分包企業,合計6088萬8107日圓。適用條文為修正前《分包法》第4條第1項第3款(禁止削減分包貨款),勸告依據為同法第7條第2項
- 勸告內容為:今後在並非中小受託事業者應負責任的情況下,不得減少製造委託等貨款的金額,並須經董事會決議予以確認
- 該公司已支付全部不利益金額(合計6088萬8107日圓)
實務應對
- 發包方應逐項列出付款時從貨款中扣除的項目(事務手續費、利息、折讓、匯款手續費等),逐筆確認是否存在受託方應負的責任、是否事先取得合意
- 受託方應將下單時確定的貨款與實際入帳金額相互核對,確認差額的名義與依據
- 若仍有依固定比率機械式扣除的做法,應從付款規程與計算方式本身加以檢討修正
請別的公司做東西時,事後沒有理由地減少已約定的貨款,是法律所禁止的。10月29日,日本公正交易委員會指出,一家製造商用廚房設備的公司,以「事務手續費」「利息」的名義,從應付給385家合作對象的錢裡合計扣了6088萬8107日圓,並要求其改正做法。該公司已把扣下的錢全部付清。
- ×不符合:事後沒有理由地減少下單時約定的貨款
- ×不符合:以「事務手續費」「利息」等名義,依固定比率從貨款中扣除
- ○符合:僅在承接方確有責任時,才重新商定貨款
要點
- 已約定的貨款,在對方沒有責任的情況下不得減少
- 這家公司在2025年4月至2026年1月期間,從385家合作對象合計扣了6088萬8107日圓
- 日本公正交易委員會要求該公司經董事會確認,今後不再減少貨款
詞語解釋
- 分包
- 從別的公司接下工作,製造或修理東西
- 勸告
- 國家機關正式要求對方改正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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