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健保:任意繼續的11月份保險費繳納期限為11月10日離職之後的健康保險 11月份要在11月10日前繳
全國健康保險協會(協會健保)於2026年10月28日通知,健康保險任意繼續被保險人11月份保險費的繳納期限為11月10日(星期二)。繳款單已於10月28日(星期三)寄出。任意繼續的保險費原則上每月以繳款單繳納,期限為每月10日;若未在繳納期限內繳納,將喪失被保險人資格。對於會被離職員工詢問手續的公司負責人而言,這也是須掌握的期限。
- 每月10日之前任意繼續的保險費原則上每月以繳款單繳納
- 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寄出11月份的繳款單,協會健保同時刊載通知
- 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11月份保險費的繳納期限。若未於期限內繳納將喪失資格
要點
- 11月份保險費的繳納期限為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通知中說明繳款單已於10月28日(星期三)寄出
- 任意繼續的保險費原則上每月以繳款單繳納(每月10日之前)。若未在繳納期限內繳納,將喪失資格
- 保險費依「離職時的標準報酬月額×居住地都道府縣的保險費率」計算。若離職時的標準報酬月額超過32萬日圓,則以32萬日圓計算
- 可按6個月或12個月預繳,既能避免忘記繳納,還可享有年4%(依複利現價法計算)的折扣
- 可以加入的條件是:至離職日為止連續具有2個月以上的被保險人期間,並須於離職日次日起20日內辦理手續。被保險人期間為2年
實務應對
- 使用10月28日寄出的繳款單,於11月10日(星期二)之前繳納11月份保險費
- 若擔心忘記繳納,可考慮6個月或12個月的預繳(年4%折扣)
- 對即將離職的員工,應事先告知任意繼續須於離職日次日起20日內辦理手續
即使從公司離職,也有一種做法可以把原本參加的健康保險由自己繼續參加兩年。這叫作任意繼續。協會健保在10月28日通知,11月份的錢要在11月10日(星期二)之前繳納。用來繳錢的單子(繳款單)已於10月28日寄出。如果沒有在期限內繳納,就不能繼續參加這份保險了。
- ①條件至離職日為止連續參加健康保險2個月以上
- ②手續於離職日次日起20日內提出申請
- ③每月以繳款單於每月10日之前繳納(11月份為11月10日)
- ④期間2年
要點
- 繳納11月份的期限是11月10日(星期二)。繳款單已於10月28日寄出
- 沒有在期限內繳納,就不能繼續任意繼續(會喪失資格)
- 若把6個月或12個月的錢一次先繳,可享有年4%的折扣
詞語解釋
- 任意繼續
- 離職之後仍可由自己繼續參加原本健康保險兩年的制度
- 繳款單
- 為了繳錢而寄來的單子
- 全國健康保險協會: 全國健康保險協會 健康保險任意繼續被保險人11月份保險費的繳納期限為11月10日(2026年10月28日)
- 全國健康保險協會: 全國健康保險協會 任意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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