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的讀法:反傾銷稅如何決定,又從何時開始發揮作用國家如何對「賣得太便宜」的商品課稅
新聞中所說的「反傾銷稅」,在日本法律上的正式名稱是不當廉售關稅。當以低於正常價格的出口價格銷售的商品進口,致使國內生產同類商品的產業受到損害時,即加徵關稅。本文以2026年10月27日(令和8年)公布的鎳系不鏽鋼案例為題材,整理自調查至課稅的流程,以及進口方與國內生產方各自應有的視角。
- ①啟動調查公布已啟動調查
- ②臨時決定推定存在傾銷與損害,有時先課徵臨時關稅
- ③期間延長必要時延長調查期間
- ④答覆關稅與外匯等審議會提出答覆
- ⑤課稅決定確定稅率與期間後決定課稅,並公布政令
要點
- 制度的目的:當以低於正常價格的出口價格銷售的商品進口,致使進口國內生產同類商品的產業受到損害時,為保護本國產業而加徵關稅。該制度在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下亦在一定規則範圍內受到認可
- 手續的流程:公布啟動調查;必要時作出推定存在傾銷與損害的臨時決定(臨時措施);調查期間有時會延長;最後作出課稅的決定
- 從案例看耗時:在鎳系不鏽鋼冷軋鋼帶及冷軋鋼板一案中,2025年7月22日(令和7年)啟動調查,2026年7月9日起臨時課稅,2026年10月19日審議會提出答覆,10月27日公布課稅決定。自啟動調查起已歷時1年3個月以上
- 發揮作用的方式:同一案例中,稅率定為3.6%至42.1%,期間定為2026年10月31日至2031年10月30日共5年。臨時措施與正式措施的稅率相同
- 閱讀要點:課稅對象由「品目」與「原產地」的組合決定。即使品名相同,原產地不同也可能不屬於對象;是否屬於對象的判定屬於通關實務
實務應對
- 針對本公司進口的品目,定期查看財務省的公布,確認是否有已啟動的調查案件(啟動調查亦會公布)
- 臨時措施階段即已開始課稅,因此在新聞中看到「啟動調查」時,宜及早考量更換供應商或原產地的空間
- 是否屬於課稅對象的最終判定,請向海關或報關行確認
如果外國的公司以遠低於本國售價的價格把商品賣到日本,日本國內生產同樣商品的公司無論怎麼努力都贏不了。於是國家可以對這類進口品加課稅款。這在日本法律上叫做不當廉售關稅。只要遵守規則,世界各國的約定也是認可的。
- 2025年7月22日國家開始調查
- 2026年7月9日臨時的稅開始課徵
- 2026年10月27日正式決定課稅
- 2026年10月31日為期5年的稅開始
要點
- 國家會花時間調查:日本國內生產同樣商品的公司是否真的受到了損害
- 即使調查還在進行中,若情況確實嚴重,也可以先課徵臨時的稅
- 最後確定稅率與年數,正式開始課稅
詞語解釋
- 傾銷
- 以遠低於本國售價的價格把商品賣到外國
- 臨時措施
- 在調查進行期間,先行實施的臨時規定
- 原產地
- 該商品是在哪個國家或地區生產的
- 財務省: 財務省 反傾銷稅的調查等
- 財務省: 財務省 對鎳系不鏽鋼冷軋鋼帶及冷軋鋼板課徵反傾銷稅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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