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10~12月公司須因應的事項:依日期排列的日程表從秋天到年底,公司要知道的日期月曆(令和8年)
本文依日期順序整理了2026年(令和8年)10月至年底、可在官方資料中確認施行日與期限的變更。自10月1日起,發票制度過渡措施的扣除比例變為70%;自12月1日以後支付的薪資起,適用修訂後的被扶養親屬等所得要件。年末調整的繳納期限為2027年1月12日,法定調書的期限為2月1日。
- 2026年10月1日發票過渡措施為70%,採購額上限1億日圓(自10月1日以後開始的課稅期間起)
- 2026年10月短時間勞工社會保險的薪資要件被撤銷
- 2026年12月1日以後支付的薪資適用所得要件修訂;進行年末調整
- 2027年1月12日年末調整所涉源泉所得稅的繳納期限(繳納期限特例為1月20日)
- 2027年2月1日源泉扣繳憑證等法定調書的交付、提交期限
要點
- 2026年10月1日:對向非適格發票開立者(發票)進行的應稅採購,過渡措施的扣除比例為2年間70%。同一供應方的年度採購額(含稅)上限為1億日圓(修訂前為10億日圓),自2026年10月1日以後開始的課稅期間起適用
- 「2割特例」以包含2026年9月30日的課稅期間為最後一期。自下一課稅期間起,需考慮按一般課稅或簡易課稅申報
- 2026年10月:厚生勞動省專題網站記載,短時間勞工社會保險適用中的薪資要件(規定內薪資月額8.8萬日圓以上)已被撤銷
- 至2026年11月支付的薪資,源泉扣繳事務無變化。自12月1日以後支付的薪資起,適用修訂後的被扶養親屬等所得要件;有新符合要件親屬的人,需提交扶養扣除等(異動)申報表等。年末調整在12月按提高後的基礎扣除額等進行
- 年末調整所涉源泉所得稅的繳納期限為2027年1月12日(週二);獲准適用繳納期限特例的為1月20日(週三)。源泉扣繳憑證等法定調書的交付、提交期限為2月1日(週一)
實務應對
- 自10月1日起,逐一確認供應商是否為適格發票開立事業者,並調整會計設定,以便按70%扣除比例處理
- 為年末調整提前收集扶養扣除等(異動)申報表等,並將繳納期限(1月12日或1月20日)列入日程
這裡依日期順序列出了2026年10月到年底,公司的會計和薪資會發生的變化。10月1日稅務規則裡的一個比例會變,12月有年末調整。繳納年末調整稅款的期限,是新年之後的2027年1月12日。
- ①10月1日能扣除的發票比例變成70%
- ②12月年末調整;12月1日以後的薪資,家人條件有變化
- ③1月12日年末調整稅款的繳納期限
- ④2月1日提交源泉扣繳憑證等的期限
要點
- 從10月1日起,向不開發票的人採購時能扣除的消費稅比例變成70%
- 12月是年末調整的月份。從12月1日以後發的薪資起,家人收入的條件有些會變
- 年末調整的稅款要在2027年1月12日前繳納(用特例的公司是1月20日)
詞語解釋
- 過渡措施
- 不一下子換成新規則,而是在一段時間內可以使用的、比較寬鬆的規定
- 年末調整
- 在年底把一年裡從薪水中扣的稅重新算一遍,調整到準確
- 國稅廳/厚生勞動省: 國稅廳:令和8年度稅制改革專題(發票制度)
- 國稅廳/厚生勞動省: 國稅廳:關於令和8年分年末調整的通知(宣傳單)
- 國稅廳/厚生勞動省: 國稅廳:令和8年4月 源泉所得稅改革概要
- 國稅廳/厚生勞動省: 厚生勞動省:社會保險適用範圍擴大專題網站
本文提前介紹的是已經確定、將在今後實施的變更預告。實施日期和細則可能變動,請在臨近時再次查閱發布機構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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