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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法務省 交易規則・公司法

董事等變更登記須於任期屆滿後2週內辦理,連任(重任)也不例外公司的「負責人名冊」,有變動後要在2週內改好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等任期屆滿後,即使是連任(重任),也須在2週內辦理董事等變更登記。如果怠於辦理,代表董事可能被處以100萬日圓以下的行政罰鍰(過料)。法務省正在提醒注意。

董事等任期的上限(年)
董事(原則)2年
監察人(原則)4年
非公開公司透過章程延長後的上限10年

要點

  • 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記期限為任期屆滿後2週內(公司法第915條第1項)。即使逾期申請,怠於辦理的代表董事也可能被處以100萬日圓以下的過料(公司法第976條)。
  • 董事的任期,至選任後2年內結束的最後一個事業年度所對應的定期股東會結束時為止(公司法第332條第1項)。監察人為4年以內(第336條第1項)。
  • 非公開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可透過章程將董事、監察人的任期最長延長至10年。
  • 自最後一次登記起已滿12年的股份有限公司,屬於休眠公司整理的對象。辦理董事就任的變更登記需要本人確認證明書,但連任的情形除外。
適用對象:所有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社團法人、一般財團法人的代表人與會計負責人

實務應對

  • 列出各位董事等的任期屆滿日,並訂定於股東會召開日起2週內辦理登記的安排。
  • 長期沒有辦理登記的公司,請確認董事等的任期是否已過。
注意:一般社團法人、一般財團法人的依據條文與任期不同。詳情請以公布單位為準。

公司社長和董事的名字,都記載在國家的名冊(登記)裡。法務省提醒說:董事的任期結束後,即使還是同一個人繼續做,也要在2週內辦理重寫名冊的手續。

董事更換或連任時的流程
  1. ①開會決定選出董事等(包括繼續擔任的人)
  2. ②準備文件準備好變更登記的申請書
  3. ③2週內向法務局提出申請
  4. ④名冊更新國家的名冊被改寫

要點

  • 即使還是同一個人繼續做,也需要辦手續。
  • 期限是從任期結束那天起2週。
  • 忘了的話,社長可能要付最多100萬日圓、類似罰款的錢(過料)。
舉個例子:就像每學期重新選班級幹部,即使還是同一個同學繼續當,也要在老師的名冊上重新寫一遍「又是同一個同學」。

詞語解釋

登記
把公司的重要事項寫進國家的名冊,讓任何人都能看到。
過料
沒有遵守規定時要付的錢。
出處(發布機構)
核對日期:202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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