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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國稅廳 節稅資訊

可列入損金的董事薪酬三種類型:定期同額、事前確定申報、業績連動社長的薪水「每個月一樣」,就能算公司的費用

法人向董事等支付的薪酬,不屬於定期同額薪酬、事前確定申報薪酬、一定的業績連動薪酬中任何一種的部分,不能列入損金。即使屬於其中之一,不合理的高額部分也不能列入損金。期中調整與獎金的發放方式,須留意要件與申報期限。

董事薪酬的兩種主要類型
定期同額薪酬事前確定申報薪酬
支付形式每月等金額相同在規定時期支付確定金額
事前申報不需要(調整有要件)原則上需要
申報期限—決議起1個月等中較早的一天
列入損金的條件金額相同按規定支付

要點

  • 定期同額薪酬:支付時期為1個月以下的固定期間,各次支付金額(或扣除源泉稅等後的金額)相同的薪酬
  • 即使在期中調整,事業年度開始起3個月之日前(有特殊情形獲准者,至該時期)的調整、臨時調整事由、業績惡化調整事由導致的減額,在一定範圍內視為同額
  • 業績惡化調整事由不包括一時的資金周轉因素,或僅僅是未達到業績目標值
  • 事前確定申報薪酬:依據在規定時期支付確定金額的規定而支付的薪酬。申報期限原則上是股東會決議日起滿1個月之日,與會計期間開始起滿4個月之日中較早的一天
  • 業績連動薪酬列入損金,在同族公司的情形下,僅限與非同族公司的法人之間存在該法人完全控制關係的情形
適用對象:設計、調整董事薪酬與董事獎金的法人,同族公司的經營者。

實務應對

  • 調整董事薪酬時,確認日程,使其在事業年度開始起3個月內作出決議並實施
  • 發放董事獎金時,在發放前於期限內提出事前確定申報薪酬的申報書
注意:即使未在申報期限內申報,如被認定有不得已的事由,也可能被視為在期限內申報,但屬於例外。個別情況請向稅務署或專家確認。

公司付給社長等董事的錢,只有採用規定的形式,才能算作費用。最基本的形式,就是每個月付一樣的金額。像獎金那樣在固定的日子付的話,要事先向政府機關申報。憑心情改金額的話,就不能被認可為費用了。

每月薪水的示意(萬日圓)
4月50萬日圓
5月50萬日圓
6月50萬日圓
7月50萬日圓

要點

  • 每個月付同樣的金額,就能算公司的費用
  • 要在固定日子發獎金,要先向政府機關申報
  • 金額過高的部分,不能算費用
舉個例子:每個月50萬日圓的薪水持續一年,就是基本的形式。中途要改金額時,也規定了可以改的時期和理由。

詞語解釋

損金
計算公司的稅時,可以作為費用扣除的錢
董事
社長、董事等參與公司經營的人
出處(發布機構)
核對日期:2026年10月18日

節稅資訊介紹的是法令所允許的制度。適用有一定條件,並非鼓勵避稅。實際適用前請諮詢稅理士等專業人士。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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