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舊資產的固定資產稅:1月1日時點、標準稅率1.4%、免稅點150萬日圓公司擁有的機器和備品,每年也要繳稅
固定資產稅是向土地、房屋、折舊資產的所有者徵收的市町村稅,課稅基準日為該年度第一天所屬年份的1月1日,標準稅率為1.4%。折舊資產的免稅點為150萬日圓,高於土地的30萬日圓和房屋的20萬日圓。
要點
- 課稅對象為土地、房屋、折舊資產。課稅主體為全部市町村(東京都23區內為東京都)。
- 折舊資產將提出申報的所有者等登記到固定資產課稅台帳後課稅。土地、房屋則以登記簿上的所有者等為準。
- 折舊資產的計稅依據以取得價額為基礎,按經過年數用定率法(舊定率法)折舊後的價格。
- 標準稅率為1.4%。免稅點為土地30萬日圓、房屋20萬日圓、折舊資產150萬日圓(總務省的資料。令和3年度實績資料)。
- 課稅基準日為該年度第一天所屬年份的1月1日。
實務應對
- 臨近年底,將新取得、報廢的經營用資產與固定資產台帳核對,整理1月1日時點的持有狀況。
- 折舊資產是把提出申報的所有者登記到台帳,所以請確認營業場所所在市區町村的申報通知,不遺漏地進行申報。
公司或店鋪為工作而使用的機器、工具和備品,也要向市町村繳一種叫「固定資產稅」的稅。關鍵在於每年1月1日這一天有沒有擁有它們。如果擁有的機器合計達不到150萬日圓,就有不用繳的界線。
- ①1月1日這一天擁有的機器和備品是對象
- ②申報所有者向市町村申報,並登記到台帳上
- ③計算價值乘以稅率1.4%(免稅點150萬日圓)
要點
- 擁有工作用的機器和備品,每年市町村都會課稅。
- 由那一年的1月1日有沒有擁有來決定。
- 合計在150萬日圓以內,就不用繳這項稅。
詞語解釋
- 折舊資產
- 工作中使用的機器、備品等,隨著使用價值會逐漸減少的東西
- 免稅點
- 在這個金額以下,就不用繳這項稅的界線
- 總務省: 總務省 地方稅制度 固定資產稅概要
- 總務省: 總務省 固定資產稅概要(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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