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新聞
← 返回今日新聞
2026年10月18日 國稅廳 繼承・贈與・不動產 110萬日圓的基礎扣除適用於2024年1月1日(令和6年)以後的贈與

繼承時結算課稅:每年110萬日圓的基礎扣除與2500萬日圓的特別扣除以「之後再結算」為前提,一次拿到大筆財產的方法

繼承時結算課稅(相続時精算課税)是在贈與時計算贈與稅,並在贈與人去世時將受贈財產併入遺產來計算繼承稅的制度。2024年1月1日(令和6年)以後的贈與,可使用每年110萬日圓的基礎扣除。一旦選擇,來自該贈與人的贈與就不能再恢復為曆年課稅。

贈與稅的計算流程(繼承時結算課稅)
  1. ①一年的贈與額依贈與人合計當年的贈與額
  2. ②基礎扣除減去110萬日圓
  3. ③特別扣除累計減去至2500萬日圓
  4. ④稅率剩餘部分一律適用20%

要點

  • 贈與人為受贈年1月1日時年滿60歲的父母、祖父母等,受贈人為同日年滿18歲的推定繼承人、孫輩。
  • 贈與稅的計算方式為:先減去每年110萬日圓的基礎扣除,再減去特別扣除(累計至2500萬日圓),剩餘部分一律適用20%的稅率。
  • 選擇申報表(選擇届出書)須在首次受贈年的次年2月1日至3月15日提交(需要申報的,附在申報書上)。
  • 特別扣除僅限於在期限內提交贈與稅申報書的情形。
  • 繼承時,將贈與時的價額減去基礎扣除110萬日圓後的餘額,併入遺產。
適用對象:希望接受父母、祖父母大額財產贈與的人,以及贈與方

實務應對

  • 依贈與人逐一研究曆年課稅與繼承時結算課稅哪個較有利。
  • 選擇該制度時,須在期限內提交選擇申報表,並在期限內提交贈與稅申報書。
注意:選擇以贈與人為單位,且不能撤銷。此外,透過繼承時結算課稅對應的贈與取得的宅地等,不適用小規模宅地等特例。

從父母或祖父母那裡得到大筆財產時,可以選擇「現在先繳較輕的稅,等贈與人去世後再全部合起來重新計算」的辦法。一旦選了,就不能再回到原來的辦法。

能使用這項制度的人
  • 符合:贈與人是當年1月1日年滿60歲的父母或祖父母
  • 符合:受贈人是那天年滿18歲的子女或孫輩
  • 不符合:決定使用後,想回到原來的辦法
  • 不符合:不提交選擇申報表就想使用

要點

  • 每年收到的錢,110萬日圓以內不用繳稅。
  • 累計2500萬日圓以內,還可以讓稅款先緩一緩(超過的部分一律按20%繳稅)。
  • 贈與人去世時,把得到的財產加到遺產裡重新計算,先前繳過的稅會被扣掉。
舉個例子:比如一年裡從爺爺那裡得到300萬日圓,先減去110萬日圓,剩下的190萬日圓就是要計算的部分。

詞語解釋

繼承時結算課稅
在贈與人去世時,把得到的財產合起來重新計算的制度
選擇申報表
告知政府機關「我要使用這項制度」的文件
出處(發布機構)
核對日期:2026年10月18日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

語言: 日本語 English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한국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