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時結算課稅:每年110萬日圓的基礎扣除與2500萬日圓的特別扣除以「之後再結算」為前提,一次拿到大筆財產的方法
繼承時結算課稅(相続時精算課税)是在贈與時計算贈與稅,並在贈與人去世時將受贈財產併入遺產來計算繼承稅的制度。2024年1月1日(令和6年)以後的贈與,可使用每年110萬日圓的基礎扣除。一旦選擇,來自該贈與人的贈與就不能再恢復為曆年課稅。
- ①一年的贈與額依贈與人合計當年的贈與額
- ②基礎扣除減去110萬日圓
- ③特別扣除累計減去至2500萬日圓
- ④稅率剩餘部分一律適用20%
要點
- 贈與人為受贈年1月1日時年滿60歲的父母、祖父母等,受贈人為同日年滿18歲的推定繼承人、孫輩。
- 贈與稅的計算方式為:先減去每年110萬日圓的基礎扣除,再減去特別扣除(累計至2500萬日圓),剩餘部分一律適用20%的稅率。
- 選擇申報表(選擇届出書)須在首次受贈年的次年2月1日至3月15日提交(需要申報的,附在申報書上)。
- 特別扣除僅限於在期限內提交贈與稅申報書的情形。
- 繼承時,將贈與時的價額減去基礎扣除110萬日圓後的餘額,併入遺產。
實務應對
- 依贈與人逐一研究曆年課稅與繼承時結算課稅哪個較有利。
- 選擇該制度時,須在期限內提交選擇申報表,並在期限內提交贈與稅申報書。
從父母或祖父母那裡得到大筆財產時,可以選擇「現在先繳較輕的稅,等贈與人去世後再全部合起來重新計算」的辦法。一旦選了,就不能再回到原來的辦法。
- ○符合:贈與人是當年1月1日年滿60歲的父母或祖父母
- ○符合:受贈人是那天年滿18歲的子女或孫輩
- ×不符合:決定使用後,想回到原來的辦法
- ×不符合:不提交選擇申報表就想使用
要點
- 每年收到的錢,110萬日圓以內不用繳稅。
- 累計2500萬日圓以內,還可以讓稅款先緩一緩(超過的部分一律按20%繳稅)。
- 贈與人去世時,把得到的財產加到遺產裡重新計算,先前繳過的稅會被扣掉。
詞語解釋
- 繼承時結算課稅
- 在贈與人去世時,把得到的財產合起來重新計算的制度
- 選擇申報表
- 告知政府機關「我要使用這項制度」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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