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新聞
← 返回今日新聞
2026年10月18日 中小企業基盤整備機構 助成金・補助金

經營安全共濟:月繳金5,000日圓至20萬日圓,無擔保最高可借8,000萬日圓交易對象倒閉也不會被拖垮,公司的「存款」

這是為防止交易對象倒閉造成連鎖倒閉或經營困難的制度。無需擔保、無需保證人,最多可借繳納金額的10倍(上限8,000萬日圓),繳金可列為費用(法人為損金,個人事業主為必要經費)。對於令和6年(2024年)10月1日以後解約、重新加入時的處理,也需要留意。

解約補助金參考(依繳金繳納月數,自身因素解約)
未滿12個月0%
12個月以上(下限)80%
40個月以上100%

要點

  • 貸款額上限為「難以收回的應收帳款等的金額」與「已繳納繳金總額的10倍(最高8,000萬日圓)」兩者中較少的一方
  • 繳金月額可在5,000日圓至20萬日圓的範圍內自由選擇,也可增減。可列為損金(法人)或必要經費(個人事業主)
  • 可借款的交易對象倒閉情形,包括法律整理、停止交易處分、私下整理、因災害導致的退票等。落跑的不在範圍內
  • 解約補助金:即使是自身因素解約,繳金繳滿12個月以上可退還繳金總額的80%以上,繳滿40個月以上則全額退還。未滿12個月則不退還
  • 令和6年(2024年)10月1日以後解約並重新加入時,自解約日起至滿2年之日前支付的繳金,不能列為必要經費或損金
適用對象:對交易對象持有應收帳款等債權的中小企業、個人事業主(加入資格請以發布單位的說明為準)。

實務應對

  • 繳金月額及稅務處理,先向顧問稅理士確認後再決定
  • 考慮重新加入時,確認解約後2年內的繳金不能列為損金、必要經費這一點
注意:中小機構已於2026年9月10日發布「關於中小企業倒閉防止共濟契約條款部分修訂的通知」。內容請查閱該通知。詳情請以發布單位為準。

交易對象的公司倒閉了、拿不到貨款,自己的公司也可能陷入困境。這是國家提供的制度:為了應付這種「萬一」,每個月存一些錢,遇到困難時可以借錢。

借到錢的流程
  1. ①交易對象倒閉交易對象的公司倒閉了
  2. ②貨款難以收回眼看拿不到貨款了
  3. ③確認交易請對方確認與那家公司確實有過交易
  4. ④借款無需擔保和保證人就能借到錢

要點

  • 每月可在5,000日圓到20萬日圓之間,自由選擇存多少
  • 遇到困難時,最多可借存款金額的10倍(不需要保證人和擔保)
  • 中途不做時,如果堅持了很長時間,存的錢會退回很多
舉個例子:如果存款合計800萬日圓,可借的上限是10倍,即8,000萬日圓。不過,如果實際拿不到的貨款金額更少,就只能借到那個金額。

詞語解釋

共濟
夥伴們一起出錢,在萬一時互相幫助的制度
應收帳款
貨已經交出去,但還沒收到的貨款
出處(發布機構)
核對日期:2026年10月18日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

語言: 日本語 English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한국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