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条件明示规则:变更范围、续约上限与无固定期限转换的明示(自2024年4月(令和6年)起)开始工作时,公司要用书面告诉你的事
自令和6年4月起,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和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除录用后立即的工作地点和业务外,还须明示其变更的范围。对于有固定期限合同,须明示有无续约上限及其内容;在产生无固定期限转换申请权的续约时,还须明示申请机会及转换后的劳动条件。
要点
- 工作地点·业务的变更范围:签订所有劳动合同时和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
- 有无续约上限(累计合同期间或续约次数)及其内容:签订和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
- 在首次合同签订后新设或缩短续约上限时,须事先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无固定期限转换的申请机会及转换后的劳动条件:在产生无固定期限转换申请权的合同续约时
- 对于转换后的劳动条件,应努力向有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说明与正式员工等保持平衡所考虑的事项
实务应对
- 在劳动条件通知书的格式中增设变更范围、续约上限的栏目
- 确定新设或缩短续约上限时事先说明理由的流程
无论是打工还是正式员工,开始工作时,公司都必须把“在什么条件下工作”写下来告诉你。从2024年4月起,要告知的内容稍微增加了。这是为了以后不出现“没听说过”的情况,要求事先告知重要的事。
- ○符合:将来可能变化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的范围
- ○符合:合同最多能续约的次数或期间的上限(有没有)
- ○符合:可以申请转成没有期限的合同
- ○符合:以后缩短上限时要说明理由
要点
- 不仅写“一开始在这里做这份工作”,将来可能变化的范围也要写清楚
- 合同最多能续约几次、能做多久有没有上限,也要写清楚
- 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了很久的人,可以转成“一直能工作的合同”,这件事也会在那个时候告诉你
词语解释
- 续约上限
- 合同最多能续约的次数,或最长能工作的期间
- 无固定期限转换(無期転換)
- 从规定了期限的合同,转成没有规定期限的合同
- 厚生劳动省(熊本劳动局): 熊本劳动局 自令和6年4月起劳动条件明示规则将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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