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和8年分年末調整:繳納期限為令和9年1月12日,法定調書為2月1日年底稅金的「結算」,什麼時候之前要做什麼?
據國稅廳的宣傳單,令和8年分年末調整所涉源泉所得稅的繳納期限為令和9年1月12日(週二);已獲核准適用繳納期限特例者,為1月20日(週三)。扣繳憑單等的交付、提交期限為令和9年2月1日(週一)。
- 10月左右起發放、收取各類申報書(扶養扣除等·基礎扣除等·保險費扣除·住宅貸款等)
- 令和8年12月1日以後依修正後的內容進行年末調整,結清多繳、少繳的金額
- 令和9年1月12日(週二)年末調整所涉源泉所得稅的繳納期限
- 令和9年1月20日(週三)已獲核准適用繳納期限特例時的繳納期限
- 令和9年2月1日(週一)扣繳憑單、薪資支付報告書的交付、提交期限
要點
- 年末調整所涉源泉所得稅及復興特別所得稅的繳納期限為令和9年1月12日(週二)。適用繳納期限特例者,為令和9年1月20日(週三)
- 薪資所得扣繳憑單等法定調書的交付、提交期限為令和9年2月1日(週一)
- 自令和9年1月1日以後,向市區町村提交了薪資支付報告書者,視為已向稅務署提交薪資所得扣繳憑單,無須再製作、提交稅務署用的憑單
- 宣傳單的時程圖中提到:自10月左右起發放、收取扶養扣除等(異動)申報書、基礎扣除申報書等、保險費扣除申報書、住宅貸款等特別扣除申報書,並同時發放、收取令和9年分的扶養扣除等(異動)申報書,效率更高
實務應對
- 自10月左右起發放並回收各類申報書,為12月1日以後的年末調整做準備
- 在進行年末調整當月的所得稅扣繳額計算書(繳款書)上填寫多繳、少繳的金額等,並於上述繳納期限前繳納
- 薪資支付報告書可透過eLTAX向各市區町村提交(自動分送)。請規劃於2月1日前提交
公司每個月都會從薪水裡先扣下一筆「預繳的稅」。可是一年過去,預繳的總額可能和真正該繳的稅不一樣。年底把這個差額重新算一遍,就叫「年末調整」,它有規定的時程。
- ①秋天公司發下表格
- ②填寫並提交寫上家人和保險情況,交給公司
- ③12月公司重新計算一年的稅
- ④結算多繳的退還,不夠的補收
- ⑤1月12日前公司把預繳的稅繳給國家
要點
- 從10月左右起,公司會發下讓你填寫家人和保險情況的表格
- 12月,公司把一整年的稅重新算一遍,多繳的退還,不夠的補收
- 公司要在令和9年1月12日之前把稅繳給國家(如果適用人數較少公司的特別規定,則到1月20日)。扣繳憑單等要在2月1日前提交
詞語解釋
- 年末調整
- 在年底重新計算,使每月薪水中預繳的稅和一整年真正該繳的稅對得上
- 扣繳憑單
- 公司開立的一張紙,上面寫著一年的薪水,以及從中預繳的稅
- 國稅廳: 國稅廳 令和8年分 年末調整通知(宣傳單)
- 國稅廳: 國稅廳 年末調整一目了然頁面(令和8年分)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