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 返回今日新闻
2026年10月18日 国税厅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交际费等的范围与不得计入损金的金额:每人1万日元以下的餐饮费的处理公司“请客”的花费,最多到多少钱可以当作费用?

交际费等原则上不能计入损金,但期末资本金在1亿日元以下的中小法人,可以选择将超过餐饮费50%的部分,或超过每年800万日元的部分,作为不得计入损金的金额来计算。每人1万日元以下的餐饮费,只要保存了相关文件,就从交际费等的范围中剔除。

是否从交际费等的范围中剔除(○=剔除)
  • 符合:与客户的聚餐(每人8,000日元,已保存必要事项的文件)
  • 符合:印有公司名称的日历等少额宣传性赠品
  • 符合:员工运动会、旅行等通常所需的慰劳费
  • 不符合:仅限董事、员工的聚餐(即使每人5,000日元)
  • 不符合:每人1万日元以下,但没有必要事项的文件的聚餐

要点

  • 交际费等:为招待、宴请、慰劳、赠礼等而向客户、供应商等业务关系人支出的费用(不论名称如何)
  • 每人1万日元以下的餐饮费从交际费等中剔除(2024年3月31日以前的支出为5,000日元以下)。仅限于董事、员工及其亲属的招待费不在此列
  • 适用剔除须保存记载日期、参加者姓名与关系、人数、金额以及店名所在地等的文件
  • 中小法人等:超过餐饮费50%的部分,或超过“800万日元×事业年度月数÷12”的部分,二者择一
  • 期末资本金超过100亿日元的法人,全额不得计入损金
适用对象:有招待、聚餐、赠礼支出的法人(尤其是期末资本金在1亿日元以下的中小法人)

实务应对

  • 聚餐时,把5项内容(日期、参加者、人数、金额与店名、其他)与收据一并记录并保存
  • 决算时,试算50%方式与800万日元方式哪个更有利,并加以选择
注意:1万日元的判定,按法人所采用的消费税的不含税核算或含税核算方式进行。合并纳税集团内的法人,计算方式不同。个别情况请向专业人士咨询,或查阅国税厅的说明。

公司请客户吃饭,这笔钱叫做“交际费”,一般很难被认可为费用。不过,如果是每人1万日元以下的饭局,并且留下了什么时候、和谁去的记录,就可以不算在交际费里。记录很重要。

每人餐费的界线(日元)
到2024年3月为止5,000日元
2024年4月起10,000日元

要点

  • 每人1万日元以下的饭局,只要有记录,就不算交际费
  • 只有公司自己人去吃的饭,不属于这一类
  • 到2024年3月为止,这条线是每人5,000日元
举个例子:比如和两位客户加上自己公司的社长,3个人吃饭,一共2万4,000日元,每人就是8,000日元。因为有客户参加,而且记录也留着,所以属于可以剔除的情况。

词语解释

交际费(交際費)
为招待客户或送礼而花的钱
不得计入损金(損金不算入)
不能算作费用,在计算税金时不能扣除
出处(发布机构)
核对日期:2026年10月18日

本文是对政府机关发布资料的概述和解读,并非针对个别事项的建议。制度可能会修订,实际办理手续和作出判断时,请务必查阅发布机构的最新资料,并咨询税理士、社会保险劳务士等专业人士。 英文、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版本是为方便阅读而根据日文文章准备的译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发布机构的原始资料为准。

语言: 日本語 English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한국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