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际费等的范围与不得计入损金的金额:每人1万日元以下的餐饮费的处理公司“请客”的花费,最多到多少钱可以当作费用?
交际费等原则上不能计入损金,但期末资本金在1亿日元以下的中小法人,可以选择将超过餐饮费50%的部分,或超过每年800万日元的部分,作为不得计入损金的金额来计算。每人1万日元以下的餐饮费,只要保存了相关文件,就从交际费等的范围中剔除。
- ○符合:与客户的聚餐(每人8,000日元,已保存必要事项的文件)
- ○符合:印有公司名称的日历等少额宣传性赠品
- ○符合:员工运动会、旅行等通常所需的慰劳费
- ×不符合:仅限董事、员工的聚餐(即使每人5,000日元)
- ×不符合:每人1万日元以下,但没有必要事项的文件的聚餐
要点
- 交际费等:为招待、宴请、慰劳、赠礼等而向客户、供应商等业务关系人支出的费用(不论名称如何)
- 每人1万日元以下的餐饮费从交际费等中剔除(2024年3月31日以前的支出为5,000日元以下)。仅限于董事、员工及其亲属的招待费不在此列
- 适用剔除须保存记载日期、参加者姓名与关系、人数、金额以及店名所在地等的文件
- 中小法人等:超过餐饮费50%的部分,或超过“800万日元×事业年度月数÷12”的部分,二者择一
- 期末资本金超过100亿日元的法人,全额不得计入损金
实务应对
- 聚餐时,把5项内容(日期、参加者、人数、金额与店名、其他)与收据一并记录并保存
- 决算时,试算50%方式与800万日元方式哪个更有利,并加以选择
公司请客户吃饭,这笔钱叫做“交际费”,一般很难被认可为费用。不过,如果是每人1万日元以下的饭局,并且留下了什么时候、和谁去的记录,就可以不算在交际费里。记录很重要。
要点
- 每人1万日元以下的饭局,只要有记录,就不算交际费
- 只有公司自己人去吃的饭,不属于这一类
- 到2024年3月为止,这条线是每人5,000日元
词语解释
- 交际费(交際費)
- 为招待客户或送礼而花的钱
- 不得计入损金(損金不算入)
- 不能算作费用,在计算税金时不能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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