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的確定申報:申報期間為2月16日~3月15日,繳稅也在3月15日個人開店或做副業的人,要在春天自己計算一年的稅並提交
確定申報是指計算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所得與所得稅額,並結算與已扣繳稅額、預繳稅額之間多繳或少繳部分的手續。申報期間原則上為次年2月16日至3月15日,申報與繳納的期限均為次年3月15日。
- 1月1日~12月31日計算所得與所得稅額的一年期間
- 次年2月16日申報期間開始
- 次年3月15日申報與繳納的期限
要點
- 所涉期間為1月1日~12月31日的一年。申報期間原則上為次年2月16日~3月15日,申報與繳納的期限是3月15日。
- 需要申報的人包括:所得合計超過所得扣除合計,且超出部分對應的稅額大於股利扣除額與房屋貸款等特別扣除額之和的人等。
- 薪資收入在2000萬日圓以下、只從一處領取且全額已被扣繳,同時薪資、退職所得以外的所得在20萬日圓以下的人等,無需申報。
- 申報書提交給主管稅務署。也可以使用國稅廳的確定申報書等製作專區,在家中製作並提交。
- 稅務署不會寄送繳款書,需要自己透過轉帳納稅、Direct繳納(ダイレクト納付)、網路銀行、信用卡、手機應用程式、便利商店(QR碼)、現金之一繳納。
實務應對
- 在年底前結帳,並從1月起蒐集所需資料(扣除證明、扣繳憑單等)。
- 在3月15日前申報,並盡早決定繳納方式(轉帳納稅等)。
自己做生意的人,或除薪資外還有其他收入的人,要自己計算一年的收入和稅款,在次年2月16日到3月15日之間向稅務署申報。這就是確定申報。薪資只來自一家公司、其他收入又很少的人,有時可以不用申報。
- ○符合:薪資只來自一處,且全額已被源泉扣繳(薪資在2000萬日圓以下)
- ○符合:薪資、退職金以外的收入在20萬日圓以下
- ×不符合:有個人店面的銷售收入,且所得超過扣除額
要點
- 1月到12月這一年的情況,在次年2月16日~3月15日申報。
- 稅款要在3月15日前,自己選擇繳納方式並繳納。
- 只有薪資、其他收入在20萬日圓以下的人等,有時可以不用申報。
詞語解釋
- 確定申報
- 自己計算一年的收入和稅款,並告知政府機關
- 源泉扣繳
- 發薪資的一方先把稅款扣下並代為繳納
- 國稅廳: 國稅廳:No.2020 確定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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