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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厚生勞動省 勞動法・勞務 解僱原則上須在30天前預告

解僱原則上須提前30天預告。不足的天數要以補償金支付不能突然開除人。規定要提前一個月通知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0條,解僱勞工時,至少須在解僱日的30天前預告。不預告的即日解僱,須支付不少於30天平均工資的解僱預告補償金;預告不足30天時,須就不足的天數支付補償金。對一定的勞工以及獲得認定的情形,則屬於例外。

20天前預告時的補償金
原則上的預告期間
30天
−實際預告的天數
20天
不足部分=須支付補償金的天數(平均工資×天數)
10天份

要點

  • 原則上,至少須在解僱日的30天前預告
  • 不預告的即日解僱,須支付不少於30天平均工資的解僱預告補償金
  • 每支付1天的平均工資,就可以把預告期間縮短相應的天數(勞動基準法第20條第2項)
  • 如果是20天前預告,須就不足的10天支付補償金
  • 例外:日僱勞工(超過1個月的除外)、契約期間在2個月以內的人、4個月以內的季節性勞工、試用期間的人(14天)。因天災事變等或因勞工本人的責任事由而獲得勞動基準監督署長認定的情形也屬例外
適用對象:所有打算解僱勞工的雇主

實務應對

  • 決定解僱後,從解僱日倒推,確認能否在30天前預告
  • 預告天數不足時,就不足的天數以平均工資作為補償金支付
注意:即使履行了解僱預告的手續,解僱是否有效是另一回事(需要有客觀合理性與社會通念上的妥當性)。個別情況請向勞動基準監督署等諮詢。詳情請查閱發布單位的頁面。

公司要讓員工離職時,至少要提前30天通知。如果突然讓人離職,就必須支付至少相當於30天薪水的錢。通知的天數不夠的話,就要補足缺少的天數的錢。

解僱的做法沒問題嗎?
  • 符合:提前30天以上通知了
  • 不符合:沒通知,也沒付30天以上薪水的錢
  • 符合:提前20天通知,並支付了缺少的10天份的錢

要點

  • 要讓人離職,一般要提前30天通知
  • 如果沒通知就突然讓人離職,要付30天以上薪水的錢
  • 如果有缺少的天數,就按缺少的天數付錢
舉個例子:如果是20天前被通知的,離30天還差10天,所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10天份的錢。

詞語解釋

解僱(解雇)
因為公司的原因讓員工離職
平均工資(平均賃金)
每天平時薪水的大致標準
出處(發布機構)
核對日期:2026年10月18日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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