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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法務省 交易規則・公司法 令和4年(2022年)1月31日開始運作

實質受益人清單制度:法務局免費核發附認證文的副本由國家來證明「這家公司真正的老闆是誰?」

實質受益人清單制度是指,由股份有限公司製作的實質受益人清單,交由總公司所在地法務局的登記官保管,並核發附認證文的副本。手續費免費,可用於向銀行等提出。

從申請到核發副本
  1. ①製作清單由代表人或代理人製作
  2. ②申請書與文件備齊申請書與附件
  3. ③向法務局提出總公司所在地的管轄法務局
  4. ④登記官確認保管清單
  5. ⑤核發副本領取附認證文的副本
  6. ⑥向銀行等提出需要時也可重新核發

要點

  • 對象為股份有限公司(含特例有限公司)。合夥類公司、一般社團法人、一般財團法人等不在對象範圍內。也可郵寄或委託代理人申請,手續費免費。
  • 實質受益人是指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總數超過50%的自然人。沒有這樣的人時,則是持有超過25%表決權的自然人。
  • 除申請書與清單外,還須附上股東名冊副本、公證人的申告受理及認證證明書、法人稅確定申報書別表二副本中的任一種。
  • 由代理人申請時需要委任狀。清單內容與附件不符時,可能被要求提出理由書。
適用對象:被金融機構等要求確認實質受益人的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會計承辦人。

實務應對

  • 依據股東名冊整理表決權比例,確定實質受益人。
  • 事先確認銀行等提出對象是否要求附認證文的副本。
注意:法務局不製作清單,也不掌握誰是實質受益人。詳情請以發布單位為準。

公司即使名字不出現在檯面上,也有真正在掌管公司的「真正的老闆」。這個制度是由國家的窗口確認公司製作的名單,然後給你一份寫著「這樣沒錯」的副本。

被稱為老闆的持股比例參考(%)
先找:超過這個比例50%
沒有的話:超過這個比例25%

要點

  • 首先,持有公司表決權(對公司的事情投票決定的票數)過半的人是對象。
  • 如果沒有這樣的人,持有超過四分之一的人就是對象。
  • 不需要花錢。銀行等問「真正的老闆是誰?」時可以拿出來給他們看。
舉個例子:班上投票時,如果一個人擁有超過一半的票,這個人就能左右決定。就是要把這個「最有話語權的人」寫進名單。

詞語解釋

表決權
決定公司重要事情時投票的權利。
自然人
不是公司,而是活生生的人。
出處(發布機構)
核對日期:2026年10月18日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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