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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厚生劳动省 劳动法·劳务 大企业自2019年4月起、中小企业自2020年4月起适用

加班时间上限规定:原则上每月45小时、每年360小时,即使有特别条款也不超过每年720小时加班有“不能再多了”的上限哦

加班时间的上限,原则上为每月45小时、每年360小时,由法律规定并附有罚则。即使是在有临时的特别情况、经劳资双方协商一致的附特别条款的36协议下,也不得超过每年720小时以内等上限。违反者可能被处以6个月以下徒刑或30万日元以下罚款。

原则与特别条款下的上限
原则有特别条款
加班(每年)360小时720小时以内
加班(每月)45小时超过45小时的月份每年最多6个月
加班+休息日劳动(每月)不满100小时不满100小时
2至6个月平均80小时以内80小时以内

要点

  • 即使有特别条款,加班时间也须在每年720小时以内
  • 加班与休息日劳动的合计,每月须不满100小时,且2至6个月的平均值均须在每月80小时以内
  • 超过每月45小时的月份,每年最多6个月
  • 无论有无特别条款,加班与休息日劳动的合计都须每月不满100小时、2至6个月平均在80小时以内(例:加班44小时+休息日劳动56小时即属违反)
  • 是否违法,以超过“法定”劳动时间而非“约定”劳动时间来判断
适用对象:所有有加班、休息日劳动的经营者(包括中小企业)

实务应对

  • 检查36协议特别条款中的小时数是否在上限以内
  • 按月汇总加班与休息日劳动的合计,并确认多个月的平均值
注意:建筑业、汽车驾驶业务、医生等自2024年4月起,适用上的处理有部分不同。详情请以公布来源为准。

比公司规定的时间工作得更长,叫做加班。加班有法律规定的上限,不管多忙都必须遵守。这是为了不让身体搞坏的规定。这个上限与公司大小无关,所有公司都必须遵守。

到可以加班为止的流程
  1. ①平时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为限
  2. ②约定公司和员工代表订立36协议
  3. ③备案向劳动基准监督署备案
  4. ④上限每月45小时、每年360小时为限。特别时期每年也最多720小时

要点

  • 通常是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为限
  • 想让员工超过这个时间工作,公司和员工代表必须订立约定(36协议)
  • 即使有约定,加班原则上每月最多45小时、每年最多360小时。特别忙的时候每年也最多720小时,违反会受到处罚
举个例子:如果每天加班2小时,一个月(工作20天)就是40小时。离45小时的上限只差5小时了。

词语解释

36协议
公司和员工代表订立的、同意可以加班的约定
特别条款
为特别忙的时候,把上限稍微放宽一点的约定
出处(发布机构)
核对日期:202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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