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版事业承继税制的特例措施期限为令和9年(2027年)底把公司传给孩子时,可以让税金“缓一缓”再交的制度
法人版事业承继税制是对非上市股份等的继承税、赠与税给予纳税宽限的制度。特例措施的宽限比例为100%,对象为无表决权限制的全部股份,继承人最多3人。特例承继计划的提交期限为2027年9月30日,适用期限为2027年12月31日。
要点
- 特例措施的纳税宽限比例为100%(一般措施为80%)
- 对象股份为无表决权限制的全部股份(一般措施最多为总股数的三分之二)
- 继承人可从多名股东中选定,最多3人(一般措施为1人)
- 特例承继计划须在2027年9月30日前提交(自2018年4月1日起开始受理)
- 适用对象为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继承等及赠与
实务应对
- 估算继承的时间,倒推能否在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
- 向认定支援机构或主管部门确认是否需要提交特例承继计划
公司的主人去世,或者把公司交给孩子时,公司的股份也要缴税。为了不让公司因此经营不下去,只要符合条件,就有一种可以“缓一缓再交税”的制度。因为有期限,所以提早准备很重要。
要点
- 使用特例的话,可以缓交的比例是100%
- 接手公司的人(继承人),最多可以选3个
- 计划要在2027年9月30日前提交,能使用的是到2027年12月31日为止的传承
词语解释
- 纳税宽限
- 附带条件地暂缓缴纳税款
- 继承人
- 接手公司的人
本文是对政府机关发布资料的概述和解读,并非针对个别事项的建议。制度可能会修订,实际办理手续和作出判断时,请务必查阅发布机构的最新资料,并咨询税理士、社会保险劳务士等专业人士。 英文、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版本是为方便阅读而根据日文文章准备的译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发布机构的原始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