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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国税厅 节税信息

医疗费扣除:从支付额中减去补偿部分和10万日元等后的金额(最高200万日元)医药费花得多的年份,计算税金时可以被考虑进去

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为本人或共同生活的配偶、亲属支付的医疗费超过一定金额时,可以通过确定申报享受所得扣除。扣除额为支付的医疗费合计,减去保险金等补偿金额,再减去10万日元(总所得金额等不满200万日元的人为其5%)后的金额,最高200万日元。

医疗费扣除额的计算顺序
实际支付的医疗费合计
A
−保险金等补偿的金额
B
−10万日元(所得不满200万日元为5%)
C
医疗费扣除额(最高200万日元)
A−B−C

要点

  • 要件是:为本人或共同生活的配偶、亲属支付的医疗费,且是当年内支付的(尚未支付的医疗费计入实际支付的年度)
  • 扣除额=(支付的医疗费合计-保险金等补偿的金额)-10万日元(最高200万日元)。总所得金额等不满200万日元的人,不用10万日元,而用总所得金额等的5%
  • 补偿金额以该给付所针对的医疗费为限扣除。扣不完的部分,不能从其他医疗费中扣除
  • 确定申报书上要附医疗费扣除明细表。如果附上医疗保险方的医疗费通知,可简化明细表的填写
  • 收据在确定申报期限等起5年内,可能被要求出示、提交
适用对象:为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人支付了较多医疗费的工薪所得者、个体经营者

实务应对

  • 整理收据以便保管5年,并通过医疗费汇总表等掌握全年合计
  • 如果收到医疗费通知,确认能否用于简化明细表
注意:符合条件的医疗费范围,需要通过国税厅的相关页面(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等)逐项确认。通常的医疗费扣除与自我药疗税制是二选一适用。具体判断请向税务署或专业人士确认。

一年里家人的医院费和药费花了很多时,超过一定金额的部分,可以从计算税金的基数中扣掉。办理一种叫“确定申报”的手续就能使用。这是规定认可的制度,可以放心使用。

能不能算医疗费扣除(○=能算)
  • 符合:今年内付的、自己的医院费
  • 符合:同一个家庭的配偶或孩子的医院费
  • 不符合:还没付的医院费(在付款的年度计算)
  • 不符合:保险金已经补偿的那部分医院费(先扣掉再算)

要点

  • 一年(1月到12月)里,自己和家人付的医疗费都算在内
  • 从保险拿到的钱,要先扣掉再算
  • 办确定申报时,要提交医院费用的记录(明细)。收据要保存5年
举个例子:医院费合计25万日元,从保险拿到5万日元,剩下20万日元。再从中减去10万日元,剩下的10万日元,就是计算税金时能扣掉的金额的参考。(收入少的人,不是10万日元,而是收入的5%,这也是规定。)

词语解释

确定申报
自己向政府报告一年里的收支和税金的手续
医疗费通知
健康保险的机构等寄来的、一年医院费用的通知
出处(发布机构)
核对日期:2026年10月18日

节税信息介绍的是法令所允许的制度。适用有一定条件,并非鼓励避税。实际适用前请咨询税理士等专业人士。

本文是对政府机关发布资料的概述和解读,并非针对个别事项的建议。制度可能会修订,实际办理手续和作出判断时,请务必查阅发布机构的最新资料,并咨询税理士、社会保险劳务士等专业人士。 英文、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版本是为方便阅读而根据日文文章准备的译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发布机构的原始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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