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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國稅廳 地方稅・手續 自2017年(平成29年)4月1日以後的納稅地變更等起適用

總公司遷移等的納稅地變更報備,只需向遷移前的稅務署提交公司搬家時,只要向以前的稅務署提交報備就行

法人因遷移總公司等而變更納稅地時,自2017年(平成29年)4月1日以後的變更起,變更報備書只需提交給變更前納稅地的主管稅務署長即可。此前須同時提交給變更前與變更後兩處稅務署。消費稅的變更報備書等亦同樣處理。

報備書的提交對象(2017年3月以前與4月以後)
2017年(平成29年)3月以前2017年(平成29年)4月以後
變更報備書(法人稅)變更前與變更後納稅地的主管稅務署長變更前納稅地的主管稅務署長
消費稅變更報備書變更前與變更後納稅地的主管稅務署長變更前納稅地的主管稅務署長
薪資支付事務所等的報備書(遷移)遷移前與遷移後納稅地的主管稅務署長遷移前納稅地的主管稅務署長

要點

  • 變更報備書(法人稅法第20條)的提交對象僅為變更前納稅地的主管稅務署長(2017年3月以前為變更前與變更後雙方)
  • 消費稅變更報備書(消費稅法第25條)同樣僅提交給變更前納稅地的主管稅務署長
  • 薪資支付事務所等的開設、遷移、廢止報備書,遷移時僅提交給遷移前納稅地的主管稅務署長
  • 適用於2017年(平成29年)4月1日以後因納稅地變更等而提交的報備書。也有部分報備書(如法人設立報備書)不再需要附登記事項證明書
適用對象:已遷移或將遷移總公司(納稅地)的法人,以及遷移薪資支付事務所的事業者

實務應對

  • 在辦理登記上的總公司遷移的同時,向遷移前的稅務署提交變更報備書與消費稅變更報備書
  • 若薪資支付事務所也遷移,確認該報備書的提交對象同樣是遷移前的稅務署
注意:本頁未確認提交期限與表格。請於國稅廳的「申報、申請、報備等」手續說明中確認。個人事業者的報備不在本文範圍內。

公司搬到新地方後,負責收稅的稅務署有時也會變。這時要提交一份「我們搬家了」的報備。現在只要提交給搬家前所在地的稅務署,不用再提交給搬家後的稅務署。

公司搬家後的報備流程
  1. ①搬家把公司總公司搬到新地方
  2. ②準備文件準備變更報備書等
  3. ③提交交給搬家前所在地的稅務署
  4. ④完成不用再交給搬家後的稅務署

要點

  • 公司搬家時,要提交一份叫「變更報備書」的文件
  • 只需提交給負責搬家前所在地的稅務署
  • 以前要提交給前後兩處稅務署
舉個例子:就像轉學時,只要告訴原來的學校「我要轉學了」,手續就能往下走。

詞語解釋

納稅地(納税地)
辦理稅務手續的地方。公司一般是總公司所在地
主管稅務署(所轄税務署)
負責那個地方的稅務署
出處(發布機構)
核對日期:2026年10月18日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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