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迁移等的纳税地变更备案,只需向迁移前的税务署提交公司搬家时,只要向以前的税务署提交备案就行
法人因迁移总公司等而变更纳税地时,自2017年(平成29年)4月1日以后的变更起,变更备案书只需提交给变更前纳税地的主管税务署长即可。此前须同时提交给变更前和变更后两处税务署。消费税的变更备案书等也同样处理。
要点
- 变更备案书(法人税法第20条)的提交对象仅为变更前纳税地的主管税务署长(2017年3月以前为变更前和变更后双方)
- 消费税变更备案书(消费税法第25条)同样仅提交给变更前纳税地的主管税务署长
- 工资支付事务所等的开设、迁移、废止备案书,迁移时仅提交给迁移前纳税地的主管税务署长
- 适用于2017年(平成29年)4月1日以后因纳税地变更等而提交的备案书。也有部分备案书(如法人设立备案书)不再需要附登记事项证明书
实务应对
- 在办理登记上的总公司迁移的同时,向迁移前的税务署提交变更备案书和消费税变更备案书
- 如工资支付事务所也迁移,确认该备案书的提交对象同样是迁移前的税务署
公司搬到新地方后,负责收税的税务署有时也会变。这时要提交一份“我们搬家了”的备案。现在只要提交给搬家前所在地的税务署,不用再提交给搬家后的税务署。
- ①搬家把公司总公司搬到新地方
- ②准备文件准备变更备案书等
- ③提交交给搬家前所在地的税务署
- ④完成不用再交给搬家后的税务署
要点
- 公司搬家时,要提交一份叫“变更备案书”的文件
- 只需提交给负责搬家前所在地的税务署
- 以前要提交给前后两处税务署
词语解释
- 纳税地(納税地)
- 办理税务手续的地方。公司一般是总公司所在地
- 主管税务署(所轄税務署)
- 负责那个地方的税务署
- 国税厅: 国税厅 法人设立备案书等手续已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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