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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警察廳 交易規則・公司法 2026年7月10日(令和8年)(罰則)/2027年4月1日(令和9年)(IC晶片讀取)

《犯罪收益移轉防止法》修訂:提高轉讓存摺的罰則,開戶時需讀取IC晶片為了防止銀行帳戶被「冒名頂替」,規定變嚴了

警察廳介紹了《犯罪收益移轉防止法》修訂(2026年6月10日(令和8年)公布)的內容。提高非法轉讓存款存摺等的罰則以及設立匯款犯罪,將於2026年7月10日施行。自2027年4月1日(令和9年)起,開戶等的身分確認需要讀取個人編號卡等的IC晶片資訊。

修訂後《犯罪收益移轉防止法》的日程
  1. 2026年6月10日(令和8年)公布修訂法
  2. 2026年7月10日(令和8年)施行提高非法轉讓存摺的罰則、設立匯款犯罪的罰則
  3. 2027年4月1日(令和9年)開戶等的身分確認需要讀取IC晶片資訊
  4. 自公布起一年之內由政令規定的日期施行利用虛構名義帳戶的新措施

要點

  • 修訂的主要內容有三點:提高非法轉讓存款存摺等的罰則、設立有關「匯款犯罪」的罰則、設立利用所謂「虛構名義帳戶」的新措施。
  • 提高轉讓存摺等的罰則與設立匯款犯罪,自2026年7月10日起施行。
  • 有關虛構名義帳戶的措施,自公布之日(2026年6月10日)起一年之內,在政令規定的日期施行。所查閱的頁面未記載具體日期。
  • 自2027年4月1日起,開戶等接受身分確認時,需要讀取個人編號卡等的IC晶片資訊。
適用對象:以法人、個人事業主身分在金融機構開戶或接受交易身分確認的人,以及管理帳戶的會計人員

實務應對

  • 確認公司內部已告知不得將存摺、提款卡轉讓或出借給他人,並核對帳戶管理規則。
  • 為2027年4月以後的開戶做準備,確認用於身分確認的個人編號卡等是否備妥。
注意:所查閱的頁面未記載IC晶片讀取所針對的具體手續,以及法人的處理方式。請以警察廳、金融機構的說明為準。

把銀行存摺轉讓給別人等壞事,被用來犯罪。為了防止這種情況,處罰變重了。從明年開始,開設帳戶時的身分確認,也會改成讀取個人編號卡裡的IC晶片。

開設帳戶時的身分確認(2027年4月起)
  1. ①申請說明想開設帳戶
  2. ②準備卡片使用個人編號卡等
  3. ③讀取IC晶片用機器讀取卡片裡的資訊
  4. ④確認完成確認是本人

要點

  • 把自己的存摺轉給別人等行為,處罰變嚴了(2026年7月10日起)。
  • 針對使用別人名義的帳戶做壞事,也會出台新的規定。
  • 2027年4月1日起,開設帳戶時會讀取卡片裡的IC晶片來確認身分。
舉個例子:如果把自己置物櫃的鑰匙借給不認識的人,對方就能隨意使用。存摺也一樣,不能交給別人。

詞語解釋

身分確認
用證件等確認這個人是不是真的是本人。
IC晶片
卡片裡面用來儲存資訊的小零件。
出處(發布機構)
核對日期:2026年10月18日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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