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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国税厅 代扣·年末调整·薪资

源泉所得税的缴纳期限特例:每年分两次缴纳(7月10日·次年1月20日)的条件与申请小公司可以把代扣的税,每半年集中缴一次

源泉所得税原则上以支付月份的次月10日为缴纳期限。工资发放人数经常不满10人的源泉扣缴义务人,获得缴纳期限特例的承认后,可以将1月至6月部分在7月10日、7月至12月部分在次年1月20日集中缴纳。国税厅的税务解答依据2026年4月1日(令和8年)时点的法令等。

适用缴纳期限特例时的缴纳期限
  1. 每月(无特例时)在支付月份的次月10日之前缴纳(原则)
  2. 1月至6月扣缴的部分在7月10日之前集中缴纳
  3. 7月至12月扣缴的部分在次年1月20日之前集中缴纳
  4. 期限遇节假日·周六时顺延至休息日之后的那一天

要点

  • 原则上的缴纳期限,是实际支付工资等的月份的次月10日
  • 适用特例时:1月至6月扣缴的部分在7月10日缴纳,7月至12月部分在次年1月20日缴纳。期限遇到周六、周日或节假日时,顺延至休息日之后的那一天
  • 对象是从工资、退职金,以及支付给税理士、律师、司法书士等的一定报酬中扣缴的税额
  • 向主管税务署长提交申请书,如果在提交月份的次月最后一天之前没有收到驳回通知,则视为在当天获得承认。适用于提交月份的次月起扣缴的税额
  • 如果经常人数达到10人以上而不再符合要件,需要提交申报书。承认的效力自提交日所属的特例期间起失效
适用对象:工资发放人数经常不满10人的公司及个体经营者(源泉扣缴义务人)

实务应对

  • 尚未适用特例的,研究是否提交“关于源泉所得税缴纳期限特例的承认申请书”
  • 员工经常达到10人以上时,提交不再符合要件的申报书
注意:2027年(令和9年)及以后,所得税中将加上防卫特别所得税。个别情况请向国税厅页面或主管税务署确认。

公司通常每个月要把从工资里代扣的税交给国家。不过,平时员工不到10个人的公司,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可以把半年的税一次交清。这样每个月的麻烦就少了。

能用集中付款吗?
  • 符合:平时领工资的人不到10人的公司
  • 不符合:平时领工资的人有10人以上的公司
  • 符合:向税务署提交了申请表格并获得批准
  • 不符合:什么都不提交也会自动适用

要点

  • 平时员工不到10个人的公司可以使用
  • 1月至6月的税在7月10日缴,7月至12月的税在下一年的1月20日缴
  • 要使用的话,需要向税务署提交申请的表格(申请书)
举个例子:就像每个月付的果汁钱,改成半年的一次付清,也就是“集中付款”。

词语解释

源泉所得税
发工资等的时候,公司先扣下来代为保管的税
缴纳期限特例(納期の特例)
不用每个月缴,可以每半年集中缴一次的规定

本文是对政府机关发布资料的概述和解读,并非针对个别事项的建议。制度可能会修订,实际办理手续和作出判断时,请务必查阅发布机构的最新资料,并咨询税理士、社会保险劳务士等专业人士。 英文、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版本是为方便阅读而根据日文文章准备的译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发布机构的原始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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