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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厚生勞動省 勞動法・勞務

副業、兼業的工作時間要合併計算:加成工資、上限規定與管理模式主業和副業的時間要合起來算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第1項,即使雇主不同,工作時間也要合併計算。規定工作時間依契約簽訂的先後順序合併,規定外工作時間依實際發生規定外工作的先後順序合併;合併後超過法定工作時間的本公司加班,需要有36協定並支付加成工資。作為簡便方法,有「管理模式」。

合併計算與加成工資的思路
  1. ①掌握透過自我申報等方式掌握副業單位的工作時間
  2. ②合併規定時間依契約先後順序、規定外時間依發生順序相加
  3. ③判定確定合併後超過法定工作時間的本公司部分
  4. ④支付本公司部分的加班需要36協定和加成工資

要點

  • 合併後的時間,要控制在加班上限之內(單月未滿100小時,多個月平均80小時以內)
  • 管理模式是指設定各公司的上限,使先簽約公司的法定外工作時間與後簽約公司的工作時間之和不超出上限
  • 導入管理模式後,後簽約的公司需把本公司的全部工作時間視為法定外工作時間,支付加成工資
  • 無論是否有副業,健康檢查、對長時間勞動者的面談指導以及壓力檢測都是有實施義務的
  • 示範工作規則第70條已由許可制修改為備查制
適用對象:允許副業、兼業的雇主,或有員工從事副業的雇主及勞務負責人

實務應對

  • 決定副業的備查制,以及合併工作時間的掌握方式(自我申報、管理模式)
  • 重新檢視工作規則中的副業規定
注意:據稱,副業收入超過20萬日圓時需要辦理確定申報。個別情形的判斷,請透過發布來源確認。

在多家公司兼職工作時,兩份工作的時間要加在一起算。加起來一天超過8小時,超出的部分就算「加班」,並且要多發一份加成的錢。這個加法的結果,也關係到薪水的計算和防止過度勞累的規定。

來把一天的時間加一加
主業
5小時
+副業
4小時
−一天的標準
8小時
算作加班的時間
1小時

要點

  • 即使是不同公司的工作,工作的時間也要一起算
  • 合起來工作太久對身體不好,所以有上限
  • 首先,自己也要把工作了多久告訴公司,這很重要
舉個例子:主業工作5小時,副業工作4小時,一共9小時。超過8小時的那1小時就算加班。

詞語解釋

合併計算
把兩份以上工作的時間加在一起,當作一個整體來算
副業、兼業
除了主業之外,再做另一份工作
出處(發布機構)
核對日期:2026年10月18日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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