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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財務省 地方稅・手續 自令和8年4月1日以後取得的不動產起

提高不動產取得稅的免稅點:土地16萬日圓、新建房屋66萬日圓等得到土地或房子時的稅,不用繳稅的那條線提高了

令和8年度稅制改革提高了不動產取得稅的免稅點。土地由10萬日圓提高到16萬日圓;房屋中因新建而取得的,每戶由23萬日圓提高到66萬日圓,其他的由12萬日圓提高到34萬日圓。適用於令和8年4月1日以後取得的不動產。

不動產取得稅的免稅點
修正前修正後
土地10萬日圓16萬日圓
房屋(新建)·每戶23萬日圓66萬日圓
房屋(其他)·每戶12萬日圓34萬日圓

要點

  • 土地的免稅點為16萬日圓(修正前10萬日圓)
  • 房屋中因新建而取得的免稅點為每戶66萬日圓(修正前23萬日圓)
  • 房屋中其他(非新建)的免稅點為每戶34萬日圓(修正前12萬日圓)
  • 調整後的免稅點適用於令和8年4月1日以後取得的不動產。這是考量上次調整是在昭和48年,以及土地、房屋的指數已經上升
  • 同一次修正還將固定資產稅的免稅點提高為:房屋30萬日圓(現行20萬日圓),折舊資產180萬日圓(現行150萬日圓)。這些自令和9年度以後的年度起適用
適用對象:取得土地、建築物的個人與法人,以及收到不動產取得稅繳稅通知的人

實務應對

  • 對於令和8年4月1日以後取得(新建、購買等)的不動產,確認取得時間與金額
  • 是否課稅以及金額,請以都道府縣稅務事務所的通知為準
注意:免稅點的判定細節(與課稅標準的關係等),本文未涉及。具體課稅情形請向都道府縣稅務事務所確認。

得到土地或建築物時要繳一種稅,叫「不動產取得稅」。這種稅有一條線:金額很小的時候不收稅,這條線叫「免稅點」。從令和8年4月起,這條線提高了。

不收稅的那條線有多高(萬日圓)
土地·之前10萬日圓
土地·之後16萬日圓
新建房屋·之前23萬日圓
新建房屋·之後66萬日圓
其他房屋·之前12萬日圓
其他房屋·之後34萬日圓

要點

  • 土地的線從10萬日圓變成了16萬日圓
  • 新蓋房子的線,每戶從23萬日圓變成了66萬日圓
  • 透過買賣等方式得到房子的線,每戶從12萬日圓變成了34萬日圓
舉個例子:可以想像成:「到這個金額為止都不收稅」的那條線,隨著物價上漲被調高了。

詞語解釋

不動產取得稅
得到土地或建築物時只繳一次的、由都道府縣收的稅
免稅點
比這條線小的話,就不收稅
出處(發布機構)
核對日期:2026年10月18日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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