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不動產取得稅的免稅點:土地16萬日圓、新建房屋66萬日圓等得到土地或房子時的稅,不用繳稅的那條線提高了
令和8年度稅制改革提高了不動產取得稅的免稅點。土地由10萬日圓提高到16萬日圓;房屋中因新建而取得的,每戶由23萬日圓提高到66萬日圓,其他的由12萬日圓提高到34萬日圓。適用於令和8年4月1日以後取得的不動產。
要點
- 土地的免稅點為16萬日圓(修正前10萬日圓)
- 房屋中因新建而取得的免稅點為每戶66萬日圓(修正前23萬日圓)
- 房屋中其他(非新建)的免稅點為每戶34萬日圓(修正前12萬日圓)
- 調整後的免稅點適用於令和8年4月1日以後取得的不動產。這是考量上次調整是在昭和48年,以及土地、房屋的指數已經上升
- 同一次修正還將固定資產稅的免稅點提高為:房屋30萬日圓(現行20萬日圓),折舊資產180萬日圓(現行150萬日圓)。這些自令和9年度以後的年度起適用
實務應對
- 對於令和8年4月1日以後取得(新建、購買等)的不動產,確認取得時間與金額
- 是否課稅以及金額,請以都道府縣稅務事務所的通知為準
得到土地或建築物時要繳一種稅,叫「不動產取得稅」。這種稅有一條線:金額很小的時候不收稅,這條線叫「免稅點」。從令和8年4月起,這條線提高了。
要點
- 土地的線從10萬日圓變成了16萬日圓
- 新蓋房子的線,每戶從23萬日圓變成了66萬日圓
- 透過買賣等方式得到房子的線,每戶從12萬日圓變成了34萬日圓
詞語解釋
- 不動產取得稅
- 得到土地或建築物時只繳一次的、由都道府縣收的稅
- 免稅點
- 比這條線小的話,就不收稅
- 財務省: 財務省 令和8年度稅制改革解說(地方稅法等的修正)
- 財務省: 財務省 令和8年度稅制改革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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