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交易数据必须保存。梳理真实性与可见性的要求通过邮件或网络收到的发票,不要打印成纸,要把数据好好保存起来
以电子数据收发发票、收据等文件时,有义务把该数据以电子形式保存。国税厅的宣传页(2026年6月)把保存要求分为“确保真实性”和“确保可见性”两大块。可以先用它来确认自家收发数据的方式和保存方法是否符合这些要求。
- ○符合:真实性:采取4项措施之一
- ○符合:可见性:配备显示器、打印机等
- ○符合:可见性:可按日期、金额、交易对象检索
- ×不符合:不需要配备显示器、打印机等
要点
- 电子账簿保存法下的电子账簿等保存分为三类:①电子账簿等保存(仅限希望者)②扫描保存(仅限希望者)③电子交易数据保存(法人和个体经营者必须应对)。其中只有电子交易数据保存是义务。
- 确保真实性须满足下列之一:接收带时间戳的数据;接收后尽快加盖时间戳;在留有更正删除记录(或无法更正删除)的系统中收发和保存;制定、运行并备置防止篡改的事务处理规程。
- 确保可见性需要同时具备:配备显示器、打印机等;可按“日期、金额、交易对象”这3项检索。
- 关于检索,需要采取下列措施之一:可进行范围指定和两个项目的组合检索;或能够应对税务检查等提出的下载要求。
实务应对
- 梳理以电子方式接收交易文件的渠道(邮件附件、云端、EDI等),并确定保存位置。
- 决定采用真实性4项措施中的哪一项,必要时完善事务处理规程。
- 确认能否按日期、金额、交易对象检索(文件名、索引簿、会计软件等)。
在网上收到的发票和收据,不是纸,而是“数据”才算真正的文件。所以规定要把它保存成数据的样子,以后能找得到,而且不能被随便改动。
- ①接收发票数据通过邮件或网站送达
- ②保护做成改不了、或改了会留下记录的形式
- ③整理做到能用日期、金额、对方名字找到
- ④展示随时能用屏幕或纸张给人看
要点
- 以数据形式收到的发票,就以数据形式留着。
- 要用能看出事后没有被改过的方法保存。
- 要做到能用“什么时候、多少钱、哪家公司”找出来。
词语解释
- 电子交易(電子取引)
- 通过邮件或互联网来往发票、收据等
- 时间戳(タイムスタンプ)
- 证明“这个数据在这个时刻就存在”的时间印记
本文是对政府机关发布资料的概述和解读,并非针对个别事项的建议。制度可能会修订,实际办理手续和作出判断时,请务必查阅发布机构的最新资料,并咨询税理士、社会保险劳务士等专业人士。 英文、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版本是为方便阅读而根据日文文章准备的译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发布机构的原始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