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有電子簽章的電磁紀錄以電子郵件寄送,不課徵印花稅(國稅廳書面回覆事例)用郵件寄送合約,就不需要貼印花了嗎?
國稅廳的書面回覆事例回答稱,將記錄工程從接單到完工經過的電磁紀錄加上公司的電子簽章,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寄送,不屬於印花稅的課稅對象。被課稅的只是屬於課稅文書的「文書」,而電磁紀錄不包含在文書之內。
要點
- 印花稅的課稅對象是課稅物件表中列明的文書。對象是記載在紙張等上的文書,不包括電磁紀錄。
- 回覆中的提問是:將附有電子簽章的電磁紀錄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寄送時,印花稅如何處理。
- 該回覆為一般性內容,不一定原封不動適用於個別事例。具體交易可能適用不同的處理。
實務應對
- 依本公司的合約類型,確認以電子資料簽訂合約時的處理方式。
- 對於列印成紙本作為正本交付等運作方式改變的情形,向稅理士或稅務署確認。
紙本合約上,有時要貼一種叫「印花」的貼紙,代替繳稅。不過,國稅廳說明,用電子資料傳送的話,因為不是紙,所以不屬於這種稅的對象。
- ○符合:列印出來的紙本合約
- ×不符合:附有電子簽章、放在郵件裡的資料
- ×不符合:只存在於電腦裡的合約資料
要點
- 印花稅是對寫在紙上的文件課徵的。
- 電腦或手機裡的資料,不算「文書(紙)」。
- 不過,情況不同結果也可能不同,有疑問時去問一下最保險。
詞語解釋
- 印花(収入印紙)
- 貼在合約等上面、表示已經繳稅的貼紙。
- 電子簽章(電子署名)
- 蓋在資料上、表明是本人製作的一種電子印章。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