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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國稅廳 交易規則・公司法

附有電子簽章的電磁紀錄以電子郵件寄送,不課徵印花稅(國稅廳書面回覆事例)用郵件寄送合約,就不需要貼印花了嗎?

國稅廳的書面回覆事例回答稱,將記錄工程從接單到完工經過的電磁紀錄加上公司的電子簽章,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寄送,不屬於印花稅的課稅對象。被課稅的只是屬於課稅文書的「文書」,而電磁紀錄不包含在文書之內。

課徵與不課徵印花稅
紙本文書電磁紀錄(電子資料)
是否為課稅物件表中列明的文書符合則為課稅文書不包含在文書之內
印花稅可能成為課稅對象不屬於課稅對象
附電子簽章並以郵件寄送(不是紙本)不屬於課稅對象

要點

  • 印花稅的課稅對象是課稅物件表中列明的文書。對象是記載在紙張等上的文書,不包括電磁紀錄。
  • 回覆中的提問是:將附有電子簽章的電磁紀錄以電子郵件等方式寄送時,印花稅如何處理。
  • 該回覆為一般性內容,不一定原封不動適用於個別事例。具體交易可能適用不同的處理。
適用對象:希望將工程、承攬、買賣等合約及訂單往來從紙本切換為電子資料的事業者

實務應對

  • 依本公司的合約類型,確認以電子資料簽訂合約時的處理方式。
  • 對於列印成紙本作為正本交付等運作方式改變的情形,向稅理士或稅務署確認。
注意:以紙本文書交付時的課稅是另一回事。個別判斷請查閱國稅廳的公開資料或向稅務署確認。

紙本合約上,有時要貼一種叫「印花」的貼紙,代替繳稅。不過,國稅廳說明,用電子資料傳送的話,因為不是紙,所以不屬於這種稅的對象。

要不要繳印花稅?
  • 符合:列印出來的紙本合約
  • 不符合:附有電子簽章、放在郵件裡的資料
  • 不符合:只存在於電腦裡的合約資料

要點

  • 印花稅是對寫在紙上的文件課徵的。
  • 電腦或手機裡的資料,不算「文書(紙)」。
  • 不過,情況不同結果也可能不同,有疑問時去問一下最保險。
舉個例子:店裡的收據拿紙本的,會留在手上;而用郵件收到的資料,就不是紙。在稅的規定裡,紙和資料也是分開看待的。

詞語解釋

印花(収入印紙)
貼在合約等上面、表示已經繳稅的貼紙。
電子簽章(電子署名)
蓋在資料上、表明是本人製作的一種電子印章。
出處(發布機構)
核對日期:2026年10月18日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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