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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国税厅 代扣·年末调整·薪资 自2027年1月1日(令和9年)起产生的所得

创设防卫特别所得税并下调复兴特别所得税税率:自令和9年1月起税金中的“附加部分”,从令和9年起内容换了

令和8年度税制改革创设了防卫特别所得税,源泉扣缴义务人在扣缴所得税时,需同时扣缴并缴纳相当于应扣缴所得税额1%的金额。复兴特别所得税的税率降为1.1%(修订前为2.1%),但课税期间延长,合计税率2.1%不变。

计算示例:应扣缴所得税额为10,000日元时(令和9年1月以后)
所得税额
10,000日元
防卫特别所得税(1%)
100日元
复兴特别所得税(1.1%)
110日元
附加部分合计(2.1%)
210日元

要点

  • 防卫特别所得税的税率为应扣缴所得税额的1%,在所得税法定缴纳期限前与所得税一并缴纳
  • 复兴特别所得税的税率为1.1%(修订前为2.1%),课税期间延长10年,至令和29年12月31日(修订前至令和19年12月31日)
  • 修订前后合计税率均为2.1%,源泉扣缴税额的计算方法不变
  • 对于令和9年1月1日以后应支付的工资,使用“令和9年分 源泉扣缴税额表”
适用对象:负责扣缴工资、报酬等源泉税款的公司和个体经营者,以及工资核算人员

实务应对

  • 从令和9年1月发放的工资起,将系统设置为使用令和9年分的源泉扣缴税额表
  • 确认缴款书和会计处理中的科目、名称(新增防卫特别所得税)
注意:令和9年分以后的缴纳期限特例等说明中,也记载为“所得税、防卫特别所得税及复兴特别所得税”。个别情况请以国税厅公布的资料为准。

现在,所得税里带有一部分用于震灾复兴的“附加部分”。从令和9年起,复兴的附加部分会变小,同时新增一块用于国家防卫的附加部分。两者合起来的大小不变,所以从工资里扣税的计算方法也不变。

所得税上的附加部分
到现在为止令和9年1月起
用于复兴的附加部分2.1%1.1%
用于防卫的附加部分无1%
合计附加部分2.1%2.1%
复兴附加部分的期限至令和19年12月31日至令和29年12月31日

要点

  • 用于复兴的附加部分,从2.1%降到1.1%
  • 新增1%用于防卫的附加部分
  • 合起来和以前一样是2.1%,而复兴附加部分持续的时间延长了10年
举个例子:可以想象成把一笔附加费分到两个钱包里。以前只有复兴钱包,今后则分成复兴钱包和防卫钱包来收。

词语解释

复兴特别所得税
为东日本大地震后的复兴,在所得税之外再加收的税
防卫特别所得税
为国家防卫,从令和9年起在所得税之外加收的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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