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協定須向勞動基準監督署申報,也可透過e-Gov電子申請想讓人加班,要先向政府機關提交「申報」的約定
要讓員工超過法定工作時間或在法定假日工作,必須事先由勞資雙方簽訂36協定,並向勞動基準監督署申報。申報可透過e-Gov進行電子申請,2021年4月(令和3年)起使用的新格式已不再需要事業主蓋章或簽名。
- ①簽訂協定勞資雙方簽訂36協定
- ②製作申報書使用現行新格式(無需蓋章、簽名)
- ③提交申報向勞動基準監督署提交(也可透過e-Gov電子申請)
- ④安排加班申報之後才能安排加班、假日工作
要點
- 要安排加班或假日工作,須事先簽訂36協定,並向勞動基準監督署申報。
- 36協定申報書可透過電子政府綜合窗口e-Gov進行電子申請。
- 加班時間上限規定自2019年4月(中小企業為2020年4月)起實施,目前使用的是新格式。
- 據長崎勞動局的說明,2021年4月(令和3年)起可使用的新格式不再需要事業主蓋章或簽名,並新增了用於確認勞工代表是否被恰當選出的核取方塊。
實務應對
- 預計會有加班時,應在加班之前完成協定的簽訂與申報。
- 以恰當的方式選出勞工代表,並使用現行新格式製作申報書。
公司想讓員工工作的時間比規定的更長(也就是加班)時,需要先和員工商量、訂立約定,再把約定交給政府機關。要交的地方是勞動基準監督署,也可以透過網際網路提交。
- 2019年4月加班設定上限(先從大企業開始)
- 2020年4月中小企業也開始適用上限規定
- 2021年4月(令和3年)以後可以使用不需要蓋章的新格式
要點
- 請人加班之前,先訂立約定(36協定)。
- 訂好的約定要提交給勞動基準監督署申報。
- 也可以透過網際網路(e-Gov)提交。
詞語解釋
- 36協定
- 公司和員工之間,關於加班和假日上班所訂立的約定
- 勞動基準監督署
- 檢查工作規定有沒有被遵守的政府機關
- 厚生勞動省: 厚生勞動省:確認勞動條件 36協定
- 厚生勞動省: 厚生勞動省 長崎勞動局:關於36協定申報書格式變更及電子申請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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