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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8日 厚生劳动省 劳动法·劳务 在加班、休息日工作之前须事先备案

36协定须向劳动基准监督署备案,也可通过e-Gov电子申请想让人加班,要先向政府部门提交“备案”的约定

要让员工超过法定工作时间或在法定休息日工作,必须事先由劳资双方签订36协定,并向劳动基准监督署备案。备案可通过e-Gov进行电子申请,2021年4月(令和3年)起使用的新格式已不再需要经营者盖章或签名。

36协定备案前的流程
  1. ①签订协定劳资双方签订36协定
  2. ②制作备案书使用现行新格式(无需盖章、签名)
  3. ③提交备案向劳动基准监督署提交(也可通过e-Gov电子申请)
  4. ④安排加班备案之后才能安排加班、休息日工作

要点

  • 要安排加班或休息日工作,须事先签订36协定,并向劳动基准监督署备案。
  • 36协定备案书可通过电子政府综合窗口e-Gov进行电子申请。
  • 加班时间上限规定自2019年4月(中小企业为2020年4月)起实施,目前使用的是新格式。
  • 据长崎劳动局的说明,2021年4月(令和3年)起可使用的新格式不再需要经营者盖章或签名,并新增了用于确认劳动者代表是否被恰当选出的复选框。
适用对象:所有可能发生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或法定休息日工作的工作场所的经营者

实务应对

  • 预计会有加班时,应在加班之前完成协定的签订和备案。
  • 以恰当的方式选出劳动者代表,并使用现行新格式制作备案书。
注意:加班时间上限的具体内容及特别条款的处理,请参阅另一篇文章(加班时间上限规定)。详情请以发布机构为准。

公司想让员工工作的时间比规定的更长(也就是加班)时,需要先和员工商量、订立约定,再把约定交给政府部门。要交给的地方是劳动基准监督署,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交。

加班规定的变化
  1. 2019年4月加班设定上限(先从大企业开始)
  2. 2020年4月中小企业也开始适用上限规定
  3. 2021年4月(令和3年)以后可以使用不需要盖章的新格式

要点

  • 请人加班之前,先订立约定(36协定)。
  • 订好的约定要提交给劳动基准监督署备案。
  • 也可以通过互联网(e-Gov)提交。
举个例子:这有点像参加学校社团要晚点回家前,先取得老师和家长的同意。没有同意就不能留到很晚。

词语解释

36协定
公司和员工之间,关于加班和休息日上班所订立的约定
劳动基准监督署
检查工作规定有没有被遵守的政府部门
出处(发布机构)
核对日期:2026年10月18日

本文是对政府机关发布资料的概述和解读,并非针对个别事项的建议。制度可能会修订,实际办理手续和作出判断时,请务必查阅发布机构的最新资料,并咨询税理士、社会保险劳务士等专业人士。 英文、简体中文和繁体中文版本是为方便阅读而根据日文文章准备的译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发布机构的原始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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