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審計準則修訂的公開草案:重點為持續經營前提與舞弊因應重新檢討核對公司決算的「審計」規則的草案已公布
金融廳企業會計審議會審計部會於2026年10月16日(令和8年)公布了《審計準則的修訂(公開草案)》。本次檢討有兩個重點:一是關於持續經營前提(即以公司將繼續經營下去為前提)的審計師因應,二是關於舞弊的審計準則。與草案正文一併公布了審計準則(節錄)的新舊對照表。意見提交截止時間為2026年11月16日星期一17時00分。
- 2026年10月16日(令和8年)公布關於修訂審計準則的公開草案
- 2026年10月16日至11月16日徵求意見(透過郵寄或 e-Gov 受理)
- 2026年11月16日17時00分意見提交截止(須於此時間之前送達)
要點
- 公布日為2026年10月16日,公布單位為金融廳企業會計審議會審計部會(企業会計審議会監査部会)
- 重點之一是要求審計師對持續經營前提作出更為妥適的因應,並充實相關說明與資訊提供
- 另一重點是關於舞弊的審計準則,即確認與國際準則的一致性,並檢討國內準則是否妥適
- 作為背景,國際上關於持續經營前提的審計準則已作修訂,擴充了對管理階層評估的檢查程序,並修改了審計報告的記載事項
- 同時公布的還有附件1《審計準則的修訂(公開草案)》與附件2《審計準則(節錄)新舊對照表》
實務應對
- 透過附件1的公開草案與附件2的新舊對照表,確認與本公司審計相關的變更之處
- 如有意見,請於2026年11月16日17時00分之前提交(郵寄或透過 e-Gov 提交)
由公司外部的專家核對公司編製的決算資料是否正確,這項工作稱為「審計」。2026年10月16日(令和8年),國家的審議會公布了重新檢討這種核對方式的規則的草案。要檢討的有兩點:一是如何核對「這家公司今後是否還能繼續經營下去」,二是對作假的因應。意見受理到11月16日傍晚5時為止。
- ①公布草案2026年10月16日公布公開草案
- ②聽取意見到2026年11月16日17時00分為止受理意見
- ③確定內容參考收到的意見進行檢討
要點
- 公布重新檢討規則的草案的日期是2026年10月16日
- 要檢討的是兩點:核對公司今後是否還能繼續經營下去,以及對作假的因應
- 可以提交意見的時間到2026年11月16日17時00分為止
詞語解釋
- 審計
- 由公司外部的專家核對公司的決算資料是否正確
- 持續經營前提
- 認為這家公司今後還能繼續經營下去的看法
- 公開草案
- 在改變規則之前先公布草案,廣泛聽取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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