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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日 公正交易委員會 交易規則・公司法 2027年3月31日(令和9年)電子交換所的票據・支票交換廢止/2027年4月1日(令和9年)支付告示施行

鑑於本票停止使用,公正交易委員會與中小企業廳要求適正支付(60日以內付款)「以後再付」的紙快要不能用了。該付的錢要早點好好付

2026年9月2日(令和8年),公正交易委員會與中小企業廳一同,基於廢止使用本票,要求整個供應鏈適正支付。即使是不屬於取適法(取適法)適用對象的交易,也要求將付款期限縮短至60日以內,並增加現金支付。

票據廢止與支付規則的時程
  1. 2026年1月1日(令和8年)取適法施行。此後的訂貨禁止交付票據
  2. 2026年9月2日(令和8年)公正交易委員會・中小企業廳要求適正支付
  3. 2026年9月30日(令和8年)多數金融機構的票據・支票最後開票期限
  4. 2027年3月31日(令和9年)電子交換所廢止票據・支票的交換
  5. 2027年4月1日(令和9年)支付告示施行。同樣適用於對象之外的交易

要點

  • 取適法施行(2026年1月1日(令和8年))之後的訂貨,禁止以交付票據的方式支付貨款。
  • 多數金融機構的票據・支票最後開票期限為2026年9月30日(令和8年)。2027年3月31日(令和9年)起,電子交換所將廢止票據・支票的交換。
  • 2027年4月1日(令和9年),《獨占禁止法》的支付告示施行,同樣適用於不屬於取適法對象的交易。禁止在自收貨日起超過60日之後仍不付款。
  • 即使是電子記錄債權或集中結算方式,若無法在收貨後60日以內收到全額貨款,原則上禁止使用。對於長期交易,還要求提高預付比例和期中付款比例。
適用對象:以票據、電子記錄債權、集中結算方式支付或收取貨款的所有事業者

實務應對

  • 依交易對象逐一盤點付款期限和支付工具(票據、電子記錄債權等),研究能否轉為60日以內兌現。
  • 對資金周轉的影響,請儘早與金融機構商量。
注意:是否屬於取適法的對象,適用的規定不同。詳情請查閱發布單位的原文。

商家之間用來約定「以後再付錢」的那張紙(本票),馬上就要不能用了。國家請大家在收到貨的60天以內把錢好好付清。

理想的收款流程
  1. ①交貨完成工作,把貨送到
  2. ②收貨對方收到貨
  3. ③60天以內在這期間付錢
  4. ④全額到帳不被扣手續費,收到全額

要點

  • 本票這種紙,交換的機制在2027年3月31日就結束了。
  • 收到貨過了60天,就不能再讓對方等了。
  • 就算用以後才能變成現金的方式,如果60天以內拿不到全額,也會有麻煩。
舉個例子:比方說你在朋友家買了水果,對方說「下個月底再付錢給你」,你一定會覺得心裡不踏實吧。做生意也一樣,讓人等太久是不行的。

詞語解釋

付款期限(サイト)
從收到貨到付錢之間的天數。
本票(約束手形)
寫著「在這一天支付這麼多錢」的一張紙。
出處(發布機構)
核對日期:2026年10月18日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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