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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 厚生劳动省 劳动法·劳务 令和8年(2026年)10月1日起

顾客骚扰对策成为经营者义务(令和8年(2026年)10月1日起)保护店铺和公司员工的“顾客骚扰”规定开始实施了

根据令和7年(2025年)6月修订的《劳动施策综合推进法》,自令和8年(2026年)10月1日起,顾客骚扰对策成为经营者的义务。适用对象为顾客、交易对象、设施使用者等的言行,这些言行超出社会常理所能容许的范围,并损害劳动者的就业环境,电话和社交网络上的言行也包括在内。

经营者应采取的措施
  1. ①方针周知坚决应对、保护劳动者的方针
  2. ②窗口设立咨询窗口,由负责人适当应对
  3. ③确认迅速、准确地确认事实,予以照顾并防止再次发生
  4. ④恶劣情形特别恶劣情形的处理方针和体制
  5. ⑤保护保护隐私,禁止不利对待

要点

  • 对象须同时满足三点:顾客、交易对象、使用者等的言行;结合业务性质等超出社会常理所能容许的范围;损害劳动者的就业环境。
  • 明确方针并加以周知、宣传,完善并公布咨询窗口。
  • 接到咨询后,迅速、准确地确认事实,照顾受害者,并采取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
  • 制定恶劣情形的处理方针并完善体制。
  • 保护咨询者的隐私,并周知禁止因咨询而受到不利对待。
适用对象:所有经营者,以及负责应对顾客、交易对象的劳动者的管理人员。

实务应对

  • 在公司内周知顾客骚扰的方针和咨询窗口,并反映到规章制度中。
  • 确定应对流程、恶劣情形的处理方针以及记录方法。
注意:残障人士表达希望消除社会障碍的意愿,本身不属于顾客骚扰。在负担不过重的范围内,需要提供合理便利。

顾客等对正在工作的人说很难听的话,或者长时间赖着不走,这类行为叫做顾客骚扰。从10月1日起,公司必须做好保护员工的准备。

算顾客骚扰吗?
  • 符合:一再提出与合同无关的无理要求
  • 符合:用恶言或大声吼叫来威吓
  • 符合:在店里或窗口赖着好几个小时
  • 不符合:残障人士提出希望解决遇到的困难

要点

  • 不只是顾客,交易对象,以及电话、社交网络上的言行也算。
  • 公司要设立咨询窗口,让来咨询的人不会因此吃亏。
  • 不要一个人忍着,尽早向上司或咨询窗口求助很重要。
举个例子:大声怒吼、动手打人、赖着几个小时不走……这些行为被认为超出了可以容许的范围。

词语解释

顾客骚扰
来自顾客等的过分刁难和无理要求
合理便利
为了让残障人士不为难,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想办法
出处(发布机构)
核对日期:202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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