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冈县最低工资升至1,114日元 令和8年10月4日起福冈县“最低能付的时薪”提高了
福冈劳动局决定将福冈县的最低工资(地区别)定为每小时1,114日元。福冈地方最低工资审议会于令和8年(2026年)8月10日提交答复,9月4日在官报公告,生效日为令和8年10月4日。该局页面显示的调整前金额为1,057日元,相差57日元。北九州市内的工作场所同样适用县内的这一金额。
要点
- 福冈县最低工资(地区别)到令和8年10月3日为每小时1,057日元,10月4日起为1,114日元(相差57日元)
- 福冈地方最低工资审议会答复于令和8年8月10日,官报公告于9月4日
- 福冈劳动局页面还列出了行业别特定最低工资:钢铁业等1,176日元、电子零部件等1,137日元、运输机械器具制造业1,147日元、新车零售业1,131日元(均自令和7年12月10日生效),百货店、综合超市1,065日元(令和8年2月1日生效)。未列出的行业适用地区别金额
- 咨询处为福冈劳动局劳动基准部工资室
实务应对
- 时薪员工:确认10月4日起的工资不低于1,114日元
- 日薪、月薪员工:按规定劳动时间折算成时薪后进行比较
- 在福冈劳动局页面确认本行业是否有特定最低工资
在商店和公司工作的人,工资有一个国家规定的“不能低于这个数”的金额,这就是最低工资。在福冈县,从10月4日起变为每小时1,114日元。此前是1,057日元。
- 此前(1,057日元×4小时)
- 4,228日元
- 10月4日起(1,114日元×4小时)
- 4,456日元
- 每天的差额
- 228日元
要点
- 从10月4日起,在福冈县不能支付低于每小时1,114日元的时薪
- 比此前的1,057日元高57日元
- 雇用兼职的店铺需要重新检查时薪
词语解释
- 最低工资
- 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的金额
- 时薪
- 每小时的钱
- 福冈劳动局: 福冈劳动局:关于令和8年度福冈县最低工资修订的答复
- 福冈劳动局: 福冈劳动局:福冈县最低工资上调至每小时1,114日元的决定(生效日为令和8年10月4日)
- 福冈劳动局: 福冈劳动局:福冈县的最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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