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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5日 福岡縣 北九州 令和8年(2026年)4月15日至11月27日

福岡縣屋頂型太陽能發電設備等導入支持 受理至11月27日公司在屋頂裝太陽能板時,福岡縣給予補助

福岡縣支持中小企業導入屋頂型太陽能發電設備(10~50kW),以及隨之安裝的高效空調、熱水設備、汽電共生系統和蓄電池(20kWh以上)。受理期間為令和8年(2026年)4月15日至11月27日,申請額達到預算時,期間內也會截止。對象包括已在縣的脫碳經營專案中設定減排目標的事業者等。

受理日程
  1. 4月15日縣發布,開始受理
  2. 11月27日受理截止(預算用盡則提前結束)

要點

  • 補助對象:屋頂型太陽能發電設備(10~50kW),以及隨之安裝的高效空調設備、高效熱水設備、汽電共生系統、蓄電池(20kWh以上)
  • 補助要件:所發電力50%以上自用,二氧化碳減排性能比原有設備高30%以上,並將所發電力儲存、在平時使用
  • 對象者:中小企業者,且已在縣的「脫碳經營第一步支援專案」中設定溫室氣體排放削減目標,或已取得SBT認證
  • 受理期間為令和8年4月15日(週三)至11月27日(週五)。申請額達到預算時,期間內也可能截止受理
  • 申請窗口為福岡縣地球暖化防止活動推進中心(設在一般財團法人九州環境管理協會內),負責科室為福岡縣環境部脫碳社會推進課
適用對象:考慮在自家屋頂導入太陽能發電設備和蓄電池的縣內中小企業經營者與財務人員

實務應對

  • 先確認是否已在縣的「脫碳經營第一步支援專案」中設定了削減目標
  • 與施工業者確認屋頂面積、自用比例等設計是否符合補助要件
  • 補助率、上限等詳情請查看縣的發布資料,會計、稅務上的處理請向顧問專家確認
注意:由於縣頁面上的表格難以準確讀取,本文未寫補助率與上限額。北九州市內的營業場所是否在對象範圍內等地區條件,請一併查看縣的發布資料。

福岡縣設有一項制度:公司在屋頂裝太陽能板,並把發的電自己用,縣裡給予補助。同時安裝存電的蓄電池和節電的空調等也在範圍內。申請到11月27日為止。

看看自己是否可能符合
  • 符合:屋頂型太陽能,10~50kW的設備
  • 符合:所發的電50%以上自己使用
  • 符合:已設定縣的削減目標或有SBT認證
  • 不符合:11月27日之後才申請

要點

  • 裝在屋頂上的太陽能板可以申請
  • 存電的蓄電池和節電的空調等可以一起安裝
  • 條件是所發的電有一半以上由公司自己使用
舉個例子:基本想法是:晴天在屋頂發的電,當天就在自己公司用掉。

詞語解釋

SBT認證
公司減少二氧化碳等的目標被認可為符合科學依據
蓄電池
可以把電存起來、需要時使用的大電池
出處(發布機構)
核對日期:2026年10月24日

本文是對政府機關發布資料的概述和解讀,並非針對個別事項的建議。制度可能會修訂,實際辦理手續和作出判斷時,請務必查閱發布機構的最新資料,並諮詢稅理士、社會保險勞務士等專業人士。 英文、簡體中文和繁體中文版本是為方便閱讀而根據日文文章準備的譯文。如有出入,以日文原文和發布機構的原始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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