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九州市中小企业融资 景气对应资金、开业支援资金、灾害恢复资金及令和8年度变更钱不够用的时候,可以通过北九州市的制度以低利息借钱
北九州市与14家合作金融机构合作,设有长期、固定利率、低利息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应对销售额或利润率下降的“景气对应资金(一般项目)”限额1亿日元,支持创业的“开业支援资金”为3,500万日元,受灾后的“灾害恢复资金”为5,000万日元(经市长特别认可为1亿日元)。令和8年度,保证费率和部分利率进行了调整。
要点
- 景气对应资金(一般项目):满足以下任一条件——销售额同比下降3%以上、销售毛利率或营业利润率下降3%以上、采购单价同比上涨10%以上(占销售成本10%以上)。限额1亿日元,10年以内(宽限期2年以内),利率1.40%,保证费率0.36%~1.38%
- 开业支援资金:对象为新开业者、创业不满5年的个人或公司等。限额3,500万日元,10年以内(宽限期1年或2年以内)。利率一般项目1.50%,特别项目(女性、不满35岁或55岁以上男性、从市外迁入者等)1.40%。保证费率首次0.00%,第2次起0.36%~1.38%
- 灾害恢复资金:对象为因台风、水灾、火灾等影响经营的中小企业。限额5,000万日元(经市长特别认可为1亿日元),10年以内(宽限期2年以内)。利率一般项目1.50%,特别项目1.30%。保证费率一般项目0.36%~1.38%,特别项目0.00%
- 令和8年度变更:经营力强化支持资金的保证费率随国家保证制度修订而调整,因市场利率上升对部分资金利率进行了调整,连锁倒闭防止资金于令和8年3月31日结束
- 共同条件:在市内设有营业场所并正在营业、无欠缴市税、属于福冈县信用保证协会的保证对象行业等。所需文件包括市税纳税证明、决算书或确定申报表、登记事项证明书等
实务应对
- 把本公司的销售额、利润率、采购单价与去年同期比较,确认是否符合景气对应资金的要件
- 在金融机构和信用保证协会窗口确认可用的资金以及最新的利率、保证费率
- 尽早备齐纳税证明、决算书等所需文件
商店或公司销售额下降时、开始新生意时、遭受台风或火灾损失时,北九州市与银行等合作,提供利息低、利率固定的借款制度。令和8年度,部分利率等有所调整。
- ○符合:销售额比去年同期减少3%以上
- ○符合:利润率下降3个百分点以上
- ○符合:材料采购价比去年上涨10%以上
- ×不符合:拖欠市税
要点
- 销售额下降时,有最多可借1亿日元的制度
- 面向新开业者,最多3,500万日元
- 遭受台风或火灾损失时,最多5,000万日元(市长特别认可则为1亿日元)
词语解释
- 融资
- 向银行等借钱
- 宽限期
- 刚借款后不必偿还本金的期间
- 北九州市: 北九州市:“景气对应资金(一般项目)”说明
- 北九州市: 北九州市:开业支援资金
- 北九州市: 北九州市:“灾害恢复资金”说明
- 北九州市: 北九州市:中小企业融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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