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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 經濟產業省·資源能源廳 太陽能・再生能源 自2026年5月抄表計費起至2027年4月抄表計費止

2026年度再生能源附加金定為每千瓦時4.18日元,自2026年5月抄表起適用電費裡的“再生能源附加金”變成了4.18日元

經濟產業省於2026年3月19日公布,2026年度的再生能源附加金單價為每千瓦時4.18日元。自2026年5月抄表計費的電費起,適用至2027年4月抄表計費為止。以每月用電400千瓦時的用戶模型計算,負擔為每月1,672日元、每年20,064日元。

附加金參考(每月400千瓦時的用戶模型)
用電量
400千瓦時/月
×附加金單價
4.18日元/千瓦時
每月參考金額
1,672日元(每年20,064日元)

要點

  • 單價根據再生能源的引入情況和批發電力市場價格等設定,2026年度為每千瓦時4.18日元
  • 適用期間為2026年5月抄表計費的電費至2027年4月抄表計費的電費
  • 測算假定:收購費用等4萬8,507億日元,可避免成本等1萬6,495億日元,銷售電量7,665億千瓦時(2025年度的假定為4萬8,540億日元、1萬7,906億日元、7,708億千瓦時)
  • 參考的用戶模型(每月400千瓦時,基於總務省家計調查的一般家庭用電量)的負擔為每月1,672日元、每年20,064日元
適用對象:在辦公室、店鋪、工廠等用電的公司經營者和會計人員

實務應對

  • 在電費帳單上確認2026年5月抄表計費起的附加金單價是否為每千瓦時4.18日元
  • 用每月用電量乘以4.18日元,估算附加金的年度金額,並納入電費預算
注意:所示為用戶模型(每月400千瓦時)的參考值。實際負擔會因用電量及是否適用減免等而不同。詳情請以公布方為準。

用來收購太陽能等發出的電的錢,是從大家的電費裡一點一點收取的,這就是“再生能源附加金”。2026年度為每千瓦時4.18日元,從2026年5月的電費用到2027年4月的電費。

用於收購的資金預計
2025年度的假定2026年度的假定
收購費用等4萬8,540億日元4萬8,507億日元
銷售電量7,708億千瓦時7,665億千瓦時

要點

  • 每用1千瓦時電,要付4.18日元
  • 以一般家庭的參考用量(每月400千瓦時)來算,每月是1,672日元
  • 從2026年5月抄表到2027年4月抄表,金額都一樣
舉個例子:如果用的電多一倍,要付的附加金也多一倍。就像每買一瓶飲料,就有一點點錢捐出去。

詞語解釋

再生能源附加金
由所有用電的人分攤,用來收購太陽能、風能等電力的費用
抄表
確認用了多少電
出處(發布機構)
核對日期:202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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