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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國土交通省 不動產 令和8年(2026年)4月1日至令和13年(2031年)3月31日(新建住宅固定資產稅減額)

新建住宅固定資產稅減半延長5年:面積要求放寬至40㎡,災害隱患地區不適用新蓋的房子「房子的稅」減半的規定,又延長了5年

令和8年度稅制改革將新建住宅固定資產稅減半的特例延長5年(令和8年4月1日至令和13年3月31日)。適用住宅的面積下限原則上放寬至40㎡(現行50㎡),但位於一定災害隱患地區的住宅不再適用。居住用財產換購特例也延長2年。

新建住宅固定資產稅減免示例(2,500萬日圓住宅,前三年)
無特例(每年)
18.2萬日圓
有特例(每年)
9.1萬日圓
每年差額
9.1萬日圓
3年減輕額(國土交通省推算)
約27萬日圓

要點

  • 新建住宅固定資產稅減半的特例延長5年。減免期間為獨棟住宅3年、集合住宅大樓5年
  • 適用住宅的面積下限原則上放寬至40㎡(現行50㎡),位於一定災害隱患地區(hazard area)的住宅不適用
  • 認定長期優良住宅的固定資產稅減免期間為獨棟5年、集合住宅大樓7年。不動產取得稅計稅基礎的扣除額為1,300萬日圓(一般住宅為1,200萬日圓)。均延長5年
  • 居住用財產換購等特例(所得稅、個人居民稅)延長2年(令和8年1月1日至令和9年12月31日)。位於一定災害隱患地區的換購資產不適用
  • 國土交通省的推算示例:新建2,500萬日圓的住宅,前三年的固定資產稅,無特例時每年18.2萬日圓,有特例時每年9.1萬日圓(3年約減輕27萬日圓)
適用對象:計畫興建或取得新建、出租住宅的經營者與不動產業主,以及負責估算固定資產稅、不動產取得稅的會計人員

實務應對

  • 確認計畫興建或購買物業的面積與所在地(是否位於災害隱患地區),梳理是否適用特例
  • 不動產取得稅與固定資產稅的資金計畫,請透過地方政府的課稅通知或專業人士(稅理士等)的估算確認
注意:推算示例僅為國土交通省的一個例子,實際稅額因評估價值與地方政府的計算而異。「一定災害隱患地區」的範圍與適用要件的詳情,請以法令與地方政府的說明為準。

擁有房子或土地的人,每年都要繳一種叫固定資產稅的稅。新蓋的房子,前幾年這份稅可以減半。這項規定延長了5年,到2031年3月。符合條件的面積下限降到40㎡。

稅減半的年數
獨棟房子集合住宅大樓
一般的新房3年5年
長期優良住宅5年7年

要點

  • 新房子的稅減半,獨棟房子是3年,集合住宅大樓是5年
  • 能長久使用的房子(長期優良住宅),減半的年數更長(獨棟5年、集合住宅大樓7年)
  • 40㎡以上的房子就符合,但在危險地區(災害隱患地區)的房子除外
舉個例子:2,500萬日圓的房子,稅從每年18.2萬日圓變成9.1萬日圓,3年大約少繳27萬日圓(國家的估算例子)。

詞語解釋

固定資產稅
擁有土地或房子的人,每年要向市町村繳納的稅
長期優良住宅
依國家標準被認定為可以放心長久使用的好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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