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固定资产税减半延长5年:面积要求放宽至40㎡,灾害隐患地区不适用新盖的房子“房子的税”减半的规定,又延长了5年
令和8年度税制改革将新建住宅固定资产税减半的特例延长5年(令和8年4月1日至令和13年3月31日)。适用住宅的面积下限原则上放宽至40㎡(现行50㎡),但位于一定灾害隐患地区的住宅不再适用。居住用财产换购特例也延长2年。
- 无特例(每年)
- 18.2万日元
- 有特例(每年)
- 9.1万日元
- 每年差额
- 9.1万日元
- 3年减轻额(国土交通省推算)
- 约27万日元
要点
- 新建住宅固定资产税减半的特例延长5年。减免期间为独栋住宅3年、公寓大楼5年
- 适用住宅的面积下限原则上放宽至40㎡(现行50㎡),位于一定灾害隐患地区(hazard area)的住宅不适用
- 认定长期优良住宅的固定资产税减免期间为独栋5年、公寓大楼7年。不动产取得税计税基础的扣除额为1,300万日元(一般住宅为1,200万日元)。均延长5年
- 居住用财产换购等特例(所得税、个人居民税)延长2年(令和8年1月1日至令和9年12月31日)。位于一定灾害隐患地区的换购资产不适用
- 国土交通省的推算示例:新建2,500万日元的住宅,前三年的固定资产税,无特例时每年18.2万日元,有特例时每年9.1万日元(3年约减轻27万日元)
实务应对
- 确认计划建造或购买物业的面积和所在地(是否位于灾害隐患地区),梳理是否适用特例
- 不动产取得税和固定资产税的资金计划,请通过地方政府的课税通知或专业人士(税理士等)的估算确认
拥有房子或土地的人,每年都要缴一种叫固定资产税的税。新盖的房子,前几年这份税可以减半。这项规定延长了5年,到2031年3月。符合条件的面积下限降到40㎡。
要点
- 新房子的税减半,独栋房子是3年,公寓大楼是5年
- 能长久使用的房子(长期优良住宅),减半的年数更长(独栋5年、公寓大楼7年)
- 40㎡以上的房子就符合,但在危险地区(灾害隐患地区)的房子除外
词语解释
- 固定资产税
- 拥有土地或房子的人,每年要向市町村缴纳的税
- 长期优良住宅
- 按国家标准被认定为可以放心长久使用的好房子
- 国土交通省: 国土交通省:令和8年度税制改革概要(新建住宅税额减免措施延长等)
- 国土交通省: 国土交通省:住宅贷款减税等延长、扩充已获内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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